泰國收緊外匯流入查核 20萬美元以上須證明資金來源

(台泰時報10月8日電)泰國央行收緊境外資金流入查核。依最新第38號外匯管理規定,泰國商業銀行在買入或接受客戶存入由海外匯入的外幣時,若單筆交易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原則上須要求客戶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資金來源及交易目的。

泰國央行表示,新規主要是調整境外匯入外幣的文件查核制度,確保外匯交易符合申報用途,包括商品與服務款項、直接投資、海外證券投資及貸款等,同時提升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管能力。

依規定,若境內客戶收到來自海外的外幣,且單筆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銀行須逐筆查驗資金來源文件。不過,若銀行已透過「了解企業客戶」(Know Your Business,KYB)程序充分掌握客戶業務與交易背景,則可免除每筆交易重新提出相關證明。

可適用KYB豁免的客戶,包括已與銀行建立一定授信或金融往來關係的企業,例如具有外匯避險額度、貿易融資額度的客戶;未設有相關額度者,若已具至少1年以上穩定交易紀錄,也可能符合銀行認定條件。

泰國央行今年3月至4月公開徵詢第38號規定草案時即指出,修法重點之一,就是要求商業銀行針對20萬美元以上的境外外幣出售或存款交易取得證明文件,但銀行若已充分了解客戶則可例外處理。

央行表示,強化查核主要是確保境外資金流入與申報目的一致,也有助於掌握外匯市場資金流向,維持匯率與金融市場穩定。

除一般境外資金外,新規也強化與黃金交易有關的外匯管理。先前公開徵詢版本即規畫,不論交易金額大小,涉及黃金價款的特定外匯交易均須逐筆檢附相關文件,顯示主管機關對黃金交易資金流動採取更嚴格管理。

泰國央行官方法規資料庫顯示,第38號「外匯兌換相關原則與作業規定」已於2026年9月29日發布並列為現行規定。

對一般個人或企業而言,新制並非限制海外資金匯入,而是提高大額交易的文件透明度。若企業經常涉及跨境貿易、投資或融資,事先完成KYB及建立完整交易紀錄,可降低日後逐筆提供證明文件的作業負擔。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