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選委會公布參議員案表決 阿努廷等21人不移送法院

(台泰時報9月16日電)泰國選舉委員會(ECT)15日公布2024年參議員遴選案第1及第2項指控的表決結果,其中涉及泰自豪黨執行委員、議員、黨內職務人士及其他相關人員共21人,選委會決議不向最高法院提出聲請,也不進行刑事追訴;另有140名涉及第2項指控者,同樣獲多數決議不移送法院。

第1項指控涉及《參議員產生組織法》第76條第1款,內容針對政黨執行委員、黨內職務人士、國會議員、地方民代、地方行政首長或其他政治職務人員,是否以任何方式協助特定候選人當選參議員,或使其他候選人無法當選。該部分共有20名政黨相關人士及1名其他人士遭申訴。

選委會最終對21人均決議不向最高法院提出聲請及不進行刑事追訴,其中7人獲一致通過,2人以6比1通過,另有12人以5比2通過。泰自豪黨黨魁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即屬5比2表決結果;該黨秘書長猜查諾(Chaichanok Chidchob)則獲一致決議不移送。

名單中還包括泰自豪黨副黨魁、執行委員及議員等多人。其中帕拉敦(Paradorn Prissananantakul)以5比2獲決議不移送法院,另有多名黨內高層獲一致或6比1表決。非政黨職務人士內溫(Newin Chidchob)也以5比2表決結果不遭移送。

第2項指控則涉及《參議員產生組織法》第76條第2款,主要針對參議員候選人是否同意接受政黨執行委員、議員、地方政治人物或其他政治職務人士協助,以取得參議員席次。相關對象包括137名當時在任參議員、1名備選參議員及2名具投票資格人士,共140人。

選委會以5比2多數決議,對上述140人均不向最高法院提出聲請,也不進行刑事追訴。不過,此案其他部分另有77人遭選委會決議移送最高法院並進行刑事程序,其中包括現任參議員等人士;因此,15日公布的表決內容主要是進一步交代各項指控中不同被申訴人的個別處理結果。

泰國選委會表示,相關案件經過調查與補充證據程序後,於9月14日正式完成審議。此次公開各項表決票數,也讓外界得以確認不同被申訴人案件在選委會內部的投票差異,包括一致決議、6比1及5比2等結果。

圖片來源:Thairath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