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教育部設權利保障中心 轉向主動預防校園安全事件

(台泰時報9月16日電)泰國教育部15日召開「權利、自由與安全保障中心」首次會議,正式推動跨單位整合機制,將處理模式由事件發生後再介入,轉向事前預防與持續追蹤。教育部表示,未來中心將整合相關單位,建立從受理案件、協調解決到後續追蹤的完整流程,以提升協助效率,並降低影響學生、教師與民眾權利及安全的事件。

教育部副部長阿卡拉南(Akranan Kan Kittinan)主持首次會議時表示,中心不能只是政策架構或行政組織,而必須真正發揮協助民眾的功能。各單位應透過資訊共享、跨部門協調與後續追蹤,形成一致的工作流程,避免民眾在不同機關之間反覆申訴或等待處理。

阿卡拉南指出,中心的核心目標不是增加收案數,而是讓事件本身逐步減少。他強調,若案件不斷增加,即使處理量變多,也不能代表制度有效;真正的成果應是問題下降、民眾更快獲得協助,並感受到政府能提供實際保障。中心因此將把衡量重點放在預防成效、處理速度及後續改善,而非單純計算會議次數或文件數量。

教育部表示,權利、自由與安全保障涉及多個領域,不可能由單一機關獨立處理。未來中心將串聯相關部門,在接獲案件後迅速釐清責任單位、協調處理方式,並追蹤案件是否真正獲得解決,藉此減少資訊斷層與重複作業。

這項機制也將把工作重心由「發生問題後再處理」轉為「如何避免問題發生」。教育部要求各單位盡快制定明確作業流程,包括通報管道、案件分流、跨部門協作及追蹤方式,使中心具備固定且可執行的運作標準。

教育部先前已持續推動相關保障制度,希望透過常設機制強化校園及教育體系中的權利與安全保護。此次首次會議則進一步確認未來工作方向,並要求各單位以實際問題是否減少作為主要指標,建立更具預防性與持續性的安全保障體系。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