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嚴控農民補助支出 埃卡尼提籲轉向提升生產力

(台泰時報9月15日電)泰國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埃卡尼提(Ekniti Nitithanprapas)表示,政府正審查俗稱「每萊1000泰銖」的稻農補助方案,財政部將依《財政金融紀律法》第28條嚴格控管透過國營金融機構執行的預算外支出,並強調未來農業補助應以提升農民生產能力與自立能力為主,避免沿用單純發放現金的方式。

依規定,第28條相關預算外支出不得超過年度支出預算的32%。截至2025財政年度底,政府積欠國營金融機構的第28條債務約1兆1337億5100萬泰銖,相當於年度預算30.21%;其中農業暨農業合作社銀行承擔約8268億6200萬泰銖,占相關債務約78%。

泰國國家稻米政策暨管理委員會今年6月原則上同意研究2026至2027產季稻農生產管理與品質提升補助方案,預估每年可能動用400億至500億泰銖,目前仍由相關小組審查細節。

埃卡尼提表示,依內閣既有財政紀律原則,第28條支出必須用於復甦或刺激經濟、提升職業能力,或改善民眾生活品質,若僅透過國營金融機構直接發放現金,將不符合政策方向;若能用於提高效率、生產力與長期競爭力,則可進一步評估。

他並指出,政府不能把4000億泰銖緊急借款額度移作稻農補助,因該筆借款已明定用於能源危機衝擊紓困與轉型用途,若改作其他支出將違反原定目的。

農業暨農業合作社銀行則表示,目前流動性足以支應可能需要的400億至500億泰銖,但若方案獲內閣批准,仍須重新評估當時流動性與風險承受能力。

另一方面,財政部正加快建置Data Lake大型資料整合系統,串接戶籍及農民登記資料。財政部表示,完整資料串聯後,可協助政府更準確篩選真正符合資格的對象,讓農業補助由全面性發放逐步轉向精準扶助,以提高財政資源使用效率。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