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9日電)泰國2027年度預算案進入國會二讀審議,反對黨把焦點鎖定「投資預算」計算方式,質疑政府將部分不屬於真正投資性質的支出納入統計,以符合財政紀律法規定的最低20%門檻。反對黨並表示,若後續查明涉及違法,將考慮向獨立機關或憲法法院提出審查。
爭議核心在於2027年度預算中的投資支出比例。人民黨議員蘇拉切(Surachet Pravinvongvuth)表示,政府在預算文件中交替使用「投資支出」及「為投資而支出」等不同表述,但若僅按法律明確定義的投資預算計算,比例只有約13%,低於法律要求的20%。他質疑政府透過重新分類部分支出,使整體數字看起來符合最低標準。
民主黨黨魁阿披實(Abhisit Vejjajiva)也指出,政府申報的投資性支出雖表面上勉強超過門檻,但與年度財政赤字規模相比,只高出約17億泰銖,部分項目是否真正屬於投資仍有疑問。反對黨特別點名2類支出,包括中央預算中約600億泰銖被預估為投資支出,以及45億泰銖政府雲端服務費。阿披實認為,中央預算本來多用於緊急或臨時事項,而雲端服務費主要屬日常資料儲存及政府經常性支出,均不宜直接列入投資預算。
反對黨進一步表示,若政府未依憲法與財政紀律法規定編列預算,可能構成法律問題。民主黨已表明將持續追查,若發現明確違法事證,不排除把案件送交獨立機關或憲法法院審理。
面對質疑,泰自豪黨方面出面說明。總理府部長帕拉敦(Paradorn Prissananantakul)表示,中央預算每年實際用途無法預先精確判斷,政府估計其中60%可列為投資支出,是依歷史數據推算,2024年度中央預算中實際用於投資的比例約63%。泰自豪黨議員阿努拉(Anurak Jureemas)則援引法律定義指出,投資預算涵蓋設備、土地及建設等支出。
另一項爭議是中央預算中120億泰銖的經濟與社會復甦及能源價格波動因應經費。反對黨認為,該筆資金可能與規模2000億泰銖的能源轉型貸款重複。帕拉敦則回應,兩者運作方式不同,2000億泰銖貸款主要補助民眾安裝屋頂型太陽能,每戶補助5萬泰銖,其餘由國營銀行提供貸款;中央預算120億泰銖則採配對基金方式,鼓勵政府機關及地方行政組織動用自有累積資金共同投入能源轉型。
隨著預算案進入逐條審議,投資支出的法律定義、中央預算用途及能源轉型資金是否重疊,預料將持續成為朝野攻防焦點。現階段相關指控仍屬反對黨質疑,是否構成違法,仍須待後續法律與監督程序確認。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