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警示網售分割地 付款過半未必能過戶

(台泰時報7月23日電)泰國地政廳23日提醒民眾,近期社群媒體出現大量「分割土地」銷售廣告,宣稱地段良好、可分期付款、繳款超過50%即可辦理所有權移轉,甚至能立即興建住宅。地政廳指出,相關說法不代表交易具有法律保障,部分不法人士可能利用低門檻付款條件誘使買方匯款,最終導致金錢損失或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

地政廳表示,土地交易涉及所有權人身分、土地權狀、抵押設定、查封紀錄、通行權及都市計畫等多項法律事項,不能僅依據網路廣告、照片、位置圖或銷售人員口頭說明作出決定。即使買方已依約支付超過一半價款,也不代表土地會自動完成過戶,所有權移轉仍須由真正的土地所有權人與買方共同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部分網路廣告會以「漂亮地契」、「熱門地段」、「免頭期款」、「繳一半即可入住」或「可立即蓋房」等訊息吸引消費者,但實際土地可能尚未依法分割、賣方並非登記所有權人,或土地仍有抵押、債務及其他權利限制。若買方先將款項匯入仲介、業務員或第三人帳戶,日後發生爭議時,追討款項及證明交易關係可能更加困難。

地政廳提出4項交易前查核原則:

1️⃣ 核實賣方姓名、身分證明、聯絡方式及實際居住地址,避免僅透過社群帳號或通訊軟體聯繫。

2️⃣ 攜帶土地權狀資料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查詢,確認登記所有權人、土地位置、面積及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

3️⃣ 不得將訂金、分期款或土地價款匯入非土地所有權人的帳戶,如由代理人辦理,須查驗正式授權文件。

4️⃣ 土地買賣契約簽署及所有權移轉應在地政事務所完成,並由官員依法審查文件、當事人身分及相關費用。

地政廳也提醒,若土地廣告聲稱可立即興建房屋,買方仍須確認土地使用分區、建築法規、道路出入口及地方政府許可條件。土地可辦理買賣,不代表一定符合住宅建築要求,若未經查核便動工,可能面臨無法取得建築許可或被命令停工。

民眾如發現可疑土地銷售廣告、賣方拒絕提供權狀資料、要求立即匯款,或宣稱不必前往地政事務所即可完成交易,應暫停付款並向主管機關查證。相關土地買賣問題可撥打地政廳服務專線0-2141-5555詢問,以降低遭詐騙及財產損失風險。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