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促外交交涉印尼 質疑接待盈拉失當

(台泰時報7月16日電)泰國學生與人民改革網絡(Network of Students and People for Reform of Thailand,NSPRT)16日向外交部遞交請願書,要求政府就印尼總統普拉伯沃(Prabowo Subianto)日前在雅加達私人住所接待前總理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一事採取明確外交行動,主張外交部應向印尼駐泰大使要求說明,或提出正式外交抗議,以維護泰國司法制度及雙邊司法合作機制。

請願書由NSPRT領袖披集(Pichit Chaimongkol)率領代表遞交。該團體指出,盈拉因稻米典押政策案於2017年遭泰國最高法院缺席判處5年徒刑,目前仍未返國服刑,泰國政府仍視其為通緝對象。在此情況下,印尼總統接待盈拉,可能向外界傳遞不利於泰國司法公信力的訊息。

披集表示,泰國與印尼已簽署雙邊引渡條約,印尼以貴賓規格接待遭泰國司法機關通緝的人士,是否與兩國司法合作精神相符,值得政府向印尼方面正式釐清。他呼籲外交部積極維護泰國司法制度的尊嚴,不應對事件保持沉默。

根據印尼官方說明,這場會面於7月8日在普拉伯沃位於雅加達南區克塔內加拉路(Kertanegara Street)的私人住所舉行,屬非正式私人聚會,而非總統府官方接待。

與會者包括前總理塔克辛(Thaksin Shinawatra)、其胞妹盈拉,以及前總理佩通坦(Paetongtarn Shinawatra)。印尼內閣秘書處表示,普拉伯沃與塔克辛就區域局勢及全球戰略發展交換意見,雙方互動友好,但並未回應盈拉在泰國的司法身分。

NSPRT也引用2024年泰國重大逃犯「胖暖」(Chaowalit Thongduang)在峇里島落網案例指出,當時印尼與泰國執法機關密切合作,成功將逃犯遣返回泰受審,顯示兩國具備司法合作基礎,因此認為此次盈拉受到不同待遇,引發外界關注。

不過,報導也指出,泰印引渡條約並非自動適用,任何引渡案件均須由請求國正式提出法律程序,並依據條約規定及印尼國內法律審查辦理;若案件涉及政治性質,印尼亦可依法拒絕引渡。因此,普拉伯沃與盈拉會面本身,並不足以認定印尼違反雙邊引渡條約。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