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時報7月14日電)泰國國會審查2027會計年度預算法案之際,預算審查特別委員會非議員委員瓦坦雅(Watanya Bunnag),13日要求刪除或大幅削減中央預算中編列的120億泰銖能源轉型經費。她指出,這筆預算與政府緊急貸款命令中的能源轉型支出用途重複,且缺乏明確計畫及執行單位,可能使行政部門取得可任意調整用途的「空白支票」,削弱國會監督功能。
瓦坦雅在國會表示,中央預算編列的120億泰銖,與政府4000億泰銖緊急貸款命令中規劃的2000億泰銖能源轉型資金,均以因應能源價格危機、推動經濟復甦,以及支持泰國由化石燃料轉向綠色、替代及潔淨能源為目標,兩者內容幾乎完全相同。
泰國憲法法院已於7月9日裁定該項緊急貸款命令符合憲法,使能源轉型計畫可依法透過貸款資金執行。瓦坦雅因此認為,政府沒有必要再於年度中央預算中重複編列120億泰銖,相關款項應刪除、縮減或改用於更迫切的公共需求。
她指出,依緊急貸款命令申請經費的計畫,須由財政部常務次長主持的委員會審查,政府也必須定期向國會報告借款用途;相較之下,120億泰銖中央預算僅以總額方式提出,未說明最終受補助的機關及具體計畫。國會通過後,預算局仍可調整資金用途,議員後續能夠審查的機會相對有限。
瓦坦雅表示,預算局隸屬總理府,若未設置充分限制,這筆資金可能被轉用於不同於政府向國會說明的項目,相當於讓行政部門自行支配120億泰銖。她主張,能源轉型計畫應統一由緊急貸款機制支應,接受正式篩選及追蹤,再將年度預算投入其他急需領域。
預算局先前說明,這筆經費將採配套出資方式,參與機關須以預算外資金負擔50%,中央預算再支應其餘50%。政府稱,此舉可運用地方政府、循環基金及其他公部門累積資金,降低完全依賴新增借款的風險。
總理府部長帕拉東(Paradorn Prissananantakul)也表示,120億泰銖屬風險管理工具,並非無特定目的的資金池。不過,瓦坦雅認為,配套出資僅改變籌資方式,計畫目標仍與貸款命令重疊,無法消除重複編列問題。
瓦坦雅另指出,審查過程發現多個政府機關職責重疊,國會應研議合併功能相近的單位、辦公室及建築,以降低經常性支出。她表示,政府人事費及固定支出占預算比重持續增加,部分機關總預算雖遭削減,人事費卻上升,營運經費反而減少,恐造成員額規模與實際執行能力失衡。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