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7月10日電)泰國商業部宣布,自2026年7月30日起正式實施軍民兩用產品(Dual-Use Items,DUI)出口許可制度,首階段將針對涉及核能相關的第0類(Category 0)產品,要求出口及復運(Re-export)前須取得許可,以防止相關產品被用於發展大規模毀滅性武器(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WMD),並提升泰國出口管制制度與國際標準接軌。
泰國外貿廳(Department of Foreign Trade)廳長阿拉達(Arada Fuangtong)表示,商業部已公布相關部長公告,規定符合第0類軍民兩用產品範圍的貨品,出口及復運時必須申請許可,並配合海關完成通關程序。相關規定將自7月30日起正式生效,業者自6月30日起即可透過電子系統e-TCWMD提出申請。
首階段管制範圍僅涵蓋與核能用途相關的軍民兩用產品,出口商須同時符合海關稅則號列及技術規格兩項條件,才需申請出口許可。若商品雖屬相同稅則號列,但技術規格未符合軍民兩用產品認定標準,則可使用「Exempt 99」豁免代碼辦理通關,無須申請許可。
外貿廳指出,企業可登入e-TCWMD平台,透過「e-Classification」功能查詢商品技術規格及是否屬於軍民兩用產品,以確認是否須申請出口許可,降低行政作業負擔。
阿拉達表示,隨著國際地緣政治局勢持續緊張,部分軍民兩用產品可能被轉用於發展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因此建立完善出口管理制度已成為國際趨勢。泰國推動相關措施,除履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UNSC)相關決議義務外,也有助提升出口管理效率及國際信任。
她指出,健全的軍民兩用產品管理制度,可提高跨國企業及高科技製造業對泰國投資環境的信心,吸引更多高附加價值產業赴泰設廠,進一步提升產業競爭力及經濟效益,同時展現泰國落實國際出口管制規範的承諾。
外貿廳呼籲,計畫出口或復運第0類軍民兩用產品的業者,應提前確認商品是否符合管制條件,並儘早完成申請程序,以免影響後續出口時程。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