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打擊非法園區 嚴查土地人頭持有

(台泰時報7月7日電)針對外界關注外資疑透過人頭名義購地設立非法工業園區,泰國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6日表示,依法未經核准設立工業園區根本不可能存在,所有園區均須完成土地使用、公用設施及相關行政程序等多項審查,政府也將持續依法律查處利用「人頭(Nominee)」方式違法持有土地的案件,維護國家法治及投資秩序。

阿努廷在總理府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政府近期接獲民眾反映,部分外國投資者,尤其來自中國的企業,涉嫌透過泰國人代為持有土地,企圖設立未經合法許可的工業園區。他強調,依現行法令,工業園區設立須取得完整核准程序,包括土地用途、基礎設施、環境及相關主管機關審查,不可能繞過法定程序營運。

對於外界質疑有人以無實際財力或背景人士名義大量購地,阿努廷表示,若發現土地登記人與資金來源明顯不符,相關單位將依法調查是否涉及人頭持有土地,現行法律已針對此類行為訂有處罰規定,政府將持續加強執法。

他指出,政府過去已在普吉府及帕岸府等地查獲多起人頭持有土地案件,並由泰國皇家警察副總長三蘭(Samran Nualma)負責督導調查工作,相關案件已有土地遭查封、沒收及撤銷權利,顯示政府持續打擊違法土地交易及規避法律行為。

阿努廷表示,任何人若挑戰泰國法律,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違法持有土地不僅損害國家法治,也可能影響投資信心,若進一步侵害合法經營民眾的權益,政府絕不容許,將依法採取必要措施。

針對東部經濟走廊(EEC)招商政策,阿努廷表示,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辦公室(EECO)與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應持續密切合作,善用各自職權推動投資,而非彼此競爭資源。

1️⃣ 工業園區設立須依法完成各項許可及審查程序,不得未經核准營運。

2️⃣ 政府將持續查辦外資利用人頭名義違法持有土地案件,依法沒收或撤銷相關權利。

3️⃣ 推動投資政策將兼顧全國均衡發展,不會僅集中資源於東部經濟走廊,以避免影響其他地區發展機會。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