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6月30日電)泰國酒精飲料管制委員會29日召開會議,決議退回《禁止於便利商店使用酒類自助販售設備》修正草案,要求重新檢討適用範圍,擴大納入更多類型商店後,再提交下次會議審議。委員會強調,政策方向仍是禁止消費者透過自助設備購買酒類,而非放寬管制;至於日前調整酒類販售時段的措施,政府則表示程序依法辦理,且超過80%的公眾意見表示支持。
泰國公共衛生部長帕塔納(Phatthana Phromphat)兼任酒精飲料管制委員會主席,他表示,現行規定自2018年起禁止便利商店設置酒類自助販售設備,主要考量鄰近學校及社區的商店,若提供民眾自行取酒或裝酒,將提高未成年人士及一般民眾取得酒精飲料的便利性,因此有必要透過法規加以限制。
不過,隨著零售通路及販售模式快速變化,委員會認為現行法規已無法完全涵蓋現況,因此決定重新檢視法令中的商店定義、販售方式及適用範圍,待完成研究後,再提出新版草案審議。
帕塔納指出,修法方向並未改變,而是希望將禁令擴大至更多容易取得酒類的零售場所,同時納入店面規模、與學校距離及販售模式等因素,以提高法規適用範圍及執行效果。
1️⃣ 委員會認為,相較於瓶裝或罐裝酒類,自助取酒設備較難掌握實際飲用量,也增加管控上的複雜性,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強化規範。
2️⃣ 至於酒類廣告管理規範,由於涉及層面廣泛且內容敏感,本次會議尚未納入討論,仍待相關單位完成研議後,再送交委員會審查。
3️⃣ 針對外界質疑政府放寬酒類販售時段程序不透明,泰國疾病管制局局長蒙提安(Monthian Khanasawat)表示,相關政策均依法律程序辦理,並依據內閣決議,由公共衛生部、觀光與體育部等相關機關共同評估後推動。
蒙提安表示,政府先前針對放寬部分酒類販售時段進行試行,觀光部門提出有助促進旅遊的評估結果;公共衛生部則比較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以及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下午2時至晚間8時的交通事故監測資料,發現事故數量並未增加,因此後續依法公告實施,且公開徵詢意見期間,超過80%的民眾表示支持。
目前泰國法規僅禁止便利商店設置酒類自助販售設備,餐廳、酒吧、夜店及依法取得酒類販售許可的飯店,仍可提供生啤酒等酒類自助取酒設備。未來修法是否擴大至其他零售通路,仍須待委員會完成修正草案後再作決定。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