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6月29日電)泰國能源監管委員會(ERC)宣布,正式核准新一輪「民眾屋頂太陽能發電計畫」,開放一般住宅安裝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自用之餘亦可將剩餘電力出售給國家電網。曼谷電力局(MEA)及地方電力局(PEA)將自7月1日起受理申請,直到收購總容量500百萬瓦(MW)額滿為止,持續推動全民參與再生能源發展。
能源監管委員會秘書長兼發言人普帕(Poolpat Leesombatphaiboon)表示,委員會已於6月24日會議中通過相關公告,配合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NEPC)4月核定的政策方向,推動住宅屋頂太陽能發電計畫,鼓勵民眾自行生產電力,並將多餘電力出售給電力系統,促進潔淨能源利用及國家能源轉型。
該計畫延續自2019年推動的政策,鼓勵民眾成為兼具用電與發電功能的「Prosumer」,除可降低家庭電費支出,也有助提升國家能源使用效率,並強化分散式發電系統,提高整體供電韌性。
本次計畫主要內容包括:
1️⃣ 全國收購容量上限500百萬瓦,每戶最高可售電5千瓦(kW),電力收購價格為每度2.20泰銖,合約期間10年。
2️⃣ 申請人須於2027年內完成系統建置並正式併網發電,申請審查採「先申請、先受理」(First Come, First Served)方式,依文件完整及送件時間排序。
3️⃣ 民眾可安裝超過5千瓦的太陽能發電設備供家庭自用,但回售電網容量仍以5千瓦為上限,同時也允許搭配電池儲能系統(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BESS)使用,以提升能源管理效率。
能源監管委員會表示,新一輪計畫除可降低家庭能源成本,也有助增加潔淨能源使用比例,提升國家能源安全與電力系統穩定性。官方呼籲有意參與的民眾,應事先詳閱相關資格與申請條件,並於7月1日起向MEA或PEA提出申請,把握本次開放名額。
圖片來源:Thai 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