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I倡議打造亞洲回收樞紐 太陽能板、電池成泰國新商機

(台泰時報6月26日電)泰國發展研究院(Thailand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TDRI)建議,泰國應把快速增加的廢棄太陽能板及電動車電池轉化為新興產業契機,透過循環經濟與都市採礦(Urban Mining)模式,打造亞洲回收中心,讓再生資源成為推動經濟成長的新引擎,同時提升國家競爭力,朝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TDRI生物經濟、循環經濟及綠色經濟政策研究員納塔蓬(Nattaporn Buayaem)25日在「ROAD TO NET ZERO 2026」論壇表示,淨零排放已不只是環境議題,更攸關國際承諾與國家競爭力。未來產品除了價格與品質外,還必須符合永續及可追溯等要求,其中能源與交通部門排放的溫室氣體占泰國總排放量逾五成,因此成為減碳工作的重點領域。

他指出,泰國太陽能裝置容量已由2002年的2.5百萬瓦,大幅成長至2022年的5,000百萬瓦,但相關資料管理、回收機制及產品全生命週期規畫仍未完善。若未提前建立廢棄太陽能板回收制度,未來恐增加投資風險,影響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目前多數廢棄太陽能板仍採掩埋、焚化或出口處理,不僅浪費可再利用資源,也可能使碳足跡增加一倍,削弱減碳效益。

納塔蓬表示,廢棄太陽能板其實蘊含玻璃、矽、銅及銀等高價值材料,可透過都市採礦技術回收再利用,預估至2040年可創造數億至數十億泰銖的經濟價值,成為泰國發展新興綠色產業的重要契機。

此外,隨著電動車快速普及,泰國也將迎來大量退役電池。目前2026年初電動車新車登記量年增15.73%,但大型車用電池及儲能系統管理標準仍多屬自願性規範,恐影響未來安全與環境管理。TDRI建議,應透過循環經濟模式,將車用退役電池重新應用於住宅或農業儲能系統,延長使用壽命,同時回收鋰、鎳、鈷等重要原料,降低資源依賴。

納塔蓬指出,目前至少有五部法規已無法配合循環經濟發展,例如1931年制定的《舊貨買賣法》已不符合現代回收產業需求,政府應加速修法,並建立產品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要求製造商負責產品報廢後的回收管理,建立完整回收體系。他認為,若能同步完善法規、技術標準及政策支持,泰國憑藉能源成本、土地及勞動力優勢,具備發展亞洲回收中心的潛力,並可為循環經濟創造新的投資與產業成長動能。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