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6月25日電) 泰國社會保險局提醒,被保險人若為單身且沒有法定繼承人,應提前填寫死亡補助金受益人指定文件,以免日後發生意外時,因無符合資格的受益人而無法領取相關補助,影響應有權益。
泰國社會保險局秘書長甘嘉娜(Kanchana Poolkaew)表示,依據《社會保險法》第73條第2款規定,被保險人若累計繳納死亡保險費達36個月以上,身故後可依法領取死亡補助金。若生前已完成受益人指定,社會保險局將依照文件內容發放補助。
若未事先指定受益人,死亡補助金將依法平均分配給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因此,已有家庭或仍有父母、子女健在的被保險人,如無特別指定受益人的需求,可由社會保險局依法律規定辦理,不必另行填寫指定文件。
不過,對於未婚、沒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繼承人的被保險人,如希望將死亡補助金留給親友或其他指定人士,則須事先完成受益人指定。若未指定受益人且無任何依法可繼承者,社會保險基金將不會發放這筆死亡補助金。
社會保險局建議,指定文件應完整填寫受益人姓名、國民身分證號碼及證人資料,並妥善保存,由受益人在被保險人身故後向社會保險局提出申請,以利確認領取資格。
依現行規定,辦理喪葬者可申請5萬泰銖喪葬補助;死亡補助金則依投保年資計算,累計繳費36至119個月者,可領取平均薪資50%乘以4個月;累計120個月以上者,可領取平均薪資50%乘以12個月。如符合相關規定,受益人亦可申請老年一次金等其他給付。
此外,死亡給付申請期限為被保險人死亡日起2年內,受益人可向各地社會保險局提出申請,或撥打24小時服務專線1506查詢相關資訊。
圖片來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