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海關取消主管獎金 推動執法透明改革

(台泰時報6月24日電)泰國海關總署宣布推動重大制度改革,將取消所有高階主管領取海關獎金的資格,範圍涵蓋署長、副署長、顧問、各局處主管及關務站主管等職位,藉此降低執法過程中的利益衝突疑慮,提升機關透明度與公信力,同時配合泰國申請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需的治理標準。

泰國海關總署署長潘通(Phanthong Loikulnan)表示,此項措施是依據政府推動公共部門透明治理政策,以及內閣採納國家反貪腐委員會(NACC)建議所作出的改革。相關研究發現,執法機關以獎金作為工作激勵機制,較其他公務部門更容易產生貪腐風險,因此有必要重新檢討相關制度。

海關總署指出,部分高階主管在執法程序中擁有案件裁定、審查意見及處理申訴等權限,即使依法可領取獎金,仍可能引發外界對執法公正性的質疑。為消除相關疑慮,決定全面取消主管階層的獎金資格,展現改革決心。

除了取消主管獎金外,海關總署也同步調整獎金發放制度,將有資格領取獎金的人員區分為三大類別。

1️⃣ 查獲違法案件或直接執行查緝人員;

2️⃣ 參與查緝行動人員;

3️⃣ 提供協助與支援人員。

未來獎金分配將依實際貢獻程度及工作成果為主要依據,不再以職位高低作為重要考量。

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已獲財政部長核准,海關總署正進行後續行政程序,待刊登於《皇家公報》後,將於公告次日起正式生效。主管階層的獎金資格也將同步終止。

潘通表示,這項改革是海關組織現代化的重要一步,目的在於確保公權力運作不受個人利益影響。即使相關獎金制度過去符合法律規範,但若可能削弱社會對執法機關的信任,政府就有責任加以調整。

此外,海關總署未來將進一步全面檢討現行獎金制度,並規劃修訂《2017年海關法》,研議取消所有層級人員的海關獎金制度,建立以法治、公平與專業為核心的執法機制。

分析指出,此次改革不僅回應社會對透明治理的期待,也符合泰國爭取加入OECD過程中所需的反貪腐與良善治理要求。未來若相關法規修正完成,泰國海關執法制度將朝向更公開、透明與國際接軌的方向發展。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