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6月24日電)泰國近日爆出公共道路照明電費疑似被納入民眾住家電費帳單,引發社會關注。兼任內政部長的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23日表示,已責成相關單位全面查明事實真相,釐清公共照明用電費用的計算方式與負擔來源,若確認有將相關費用轉嫁給民眾的情況,政府將立即處理,不會讓人民承擔不應負擔的成本。
阿努廷在總理府受訪時指出,目前能源部、泰國地方電力局(PEA)及大都會電力局(MEA)正同步調查相關資料,包括制度從何時開始實施、如何計算以及是否確實影響一般住戶電費。他強調,現階段仍須等待完整調查結果,避免在事實尚未明朗前下定論。
當媒體詢問是否不希望民眾承擔相關費用時,阿努廷表示,問題並非「願不願意」,而是「不能讓人民承擔」。如果調查結果證明公共照明電費確實被計入民眾帳單,政府有責任進行修正,確保收費制度公平合理。
針對副總理兼交通部長披帕(Phiphat Ratchakitprakarn)認為交通部無力負擔相關支出的說法,阿努廷表示,若未來確認公共照明電費應由道路主管機關負責,道路廳就應透過正常預算程序編列經費,而非將負擔轉嫁給民眾。他指出,目前最重要的是先釐清事實,再討論後續財務安排。
阿努廷透露,其實早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便曾對此問題產生疑問。當時電力機構表示相關公共照明費用由單位自行吸收,但他認為仍需進一步了解其財務來源與計算方式。他表示,如今擔任政府領導人後,決定重新檢視這項長年存在的制度安排。
他指出,若相關支出確實屬於電力機構多年來自行承擔的正常營運成本,則應依照現行規定處理;但若發現部分費用被額外計入民眾電費帳單,則屬另一層面的問題,政府必須立即介入改善。
對於外界關注是否能進一步降低電價,阿努廷表示,政府已推動多項措施協助減輕民眾負擔,例如先前實施的前200度用電優惠政策。政府持續檢討各項公共支出與能源成本,希望在兼顧財政穩定下,為民眾提供更合理的用電價格。
談到未來責任分工時,阿努廷指出,即使未來改由道路廳直接支付公共照明電費,也應透過年度預算編列方式辦理。
1️⃣道路主管機關須編列固定預算。
2️⃣公共照明支出應獨立管理。
3️⃣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民眾電費負擔。他強調,這些屬於政府部門之間的預算安排問題,不應由民眾承受後果。
至於是否考慮對過去已繳納相關費用的民眾提供補償措施,阿努廷表示,目前首要工作仍是確認事實與責任歸屬。他重申,政府的核心任務是促進經濟發展、提升人民福祉,只要有助於減輕民眾負擔的措施,都會持續研究與推動。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