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查華語外送平台 追查中資人頭股東

(台泰時報6月23日電)泰國商業部商業發展廳(DBD)近日針對3家主要服務華語客群的外送平台展開調查,懷疑部分業者可能涉及外資持股超標或透過泰籍人士代持股份(Nominee)經營業務。官方表示,目前已發現其中一家企業屬於外資控制公司,卻未依法取得營運許可,其餘兩家公司則將進一步檢查股權結構與資金來源。

商業發展廳廳長蓬蓬(Poonpong Naiyanapakorn)表示,遭調查的3家平台均已在泰國完成公司登記,成立時間分別為2020年9月、2021年9月及2023年8月。初步調查發現,其中一家公司的外籍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0%,依法被認定為外資企業,但尚未取得經營相關業務所需許可,因此可能違反《外商經營法》。

至於另外兩家公司,雖然外資持股比例低於50%,依法仍屬泰國企業,但商業發展廳將進一步審查其投資架構,以確認泰籍股東是否為實際投資人,或僅代替外資持有股份。若發現資金來源實際來自外國投資者,則可能構成人頭股東安排,違反相關法規。

蓬蓬指出,外界關注這些平台,主要因其服務對象多為在泰中國人士,營運範圍集中於曼谷匯權區、素提訕區、拉差達區、拉瑪九區及芭達雅等地,部分平台甚至以中文作為主要操作介面。不過,他強調,使用中文並不構成違法依據,主管機關關注的重點仍是企業股權結構及資金來源是否合法。

除平台本身外,商業發展廳也將調查與這些平台有關聯的飯店、餐廳及其他商業機構。目前已有超過25家公司被列入檢查名單,主要集中在匯權區等外籍人士聚集地。由於飯店、餐飲及零售業均屬外資須申請許可的業務類別,因此將同步進行資格審查。

調查將依兩個方向進行。首先,若外資持股超過50%,將確認企業是否依法取得營運許可;其次,若外資持股未達50%,則將深入調查是否存在泰籍人士代持股份情形。一旦發現違法事證,案件將移送調查機關進一步偵辦並送交法院審理。

根據《外商經營法》規定,涉及人頭股東安排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10萬至100萬泰銖罰鍰,或併科兩者,法院亦可命令停止相關合作、持股或合夥關係。

此次調查正值中國背景服務平台在泰國快速擴張之際。市場關注的平台包括GOKOO、E-GetS及Feixiang等,不僅提供餐飲外送服務,也逐步拓展至旅遊、住宿、美容、交通、語言課程、醫療服務及簽證代辦等領域。近期部分外送員頻繁出現在匯權、拉差達、阿索克、芭達雅及春武里等地,更引發外界對平台監管、經營許可及股權結構的關注。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