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6月10日電)泰國國會10日以455票全數贊成,一致通過《證券與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原則審議,為泰國資本市場邁向全面數位化再進一步。法案主要內容包括開放以電子方式發行證券,以及增訂違反電子證券規範的相關處罰機制。會後,國會並成立25人特別委員會進一步審查法案細節。
本次會議由國會第一副議長瑪莉卡(Mallika Jirapunwanich)主持。政府提出修法,主要目的是因應金融科技快速發展,使現行法律能夠完整支援電子證券發行及相關交易活動,提升市場效率與競爭力,同時建立更完善的監管機制。
在審議過程中,泰自豪黨披集府議員朱迪(Juti Krairiksh)表示,法案方向正確,但泰國資本市場發展仍落後於許多國家。他指出,數位資產及新型金融商品快速成長,若市場缺乏良好治理機制,將難以持續發展。
朱迪表示,目前泰國資本市場可募集資金規模約達6兆泰銖,已超過政府年度預算規模;泰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約16兆泰銖,而證監會(SEC)監管的市場資產總值更高達18兆泰銖。因此,若能進一步提升市場監管效率及公司治理水準,將有助於創造就業、吸引投資並推動經濟成長。
他認為,未來修法應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機制,賦予證監會更多執法工具,提高追查金融犯罪能力。同時建議設立專責法院審理重大資本市場案件,以加快案件處理速度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朱迪也呼籲,應同步強化國家肅貪委員會、泰國央行及反洗錢辦公室等機構的執法權限。他指出,部分金融犯罪案件從調查到起訴最快仍需13個月,但在數位時代,資產轉移至海外可能僅需數分鐘,因此執法速度必須與科技發展同步提升。
對於外界關注修法是否涉及新型數位資產,泰國證監會秘書長蓬農(Pornanong Budsaratragoon)澄清,本次修法並非創設新的數位資產類別,而是讓現有依法認定的證券產品能夠以電子形式發行與交易。
她指出,未來包括股票、債券及投資基金單位等金融商品,都可在符合規範下透過電子系統發行。至於哪些類型證券適用新制度,將由證監會後續公告,並在制定相關子法前廣泛徵詢各界意見。
蓬農表示,證監會將優先考量市場參與者準備程度及系統安全性,初期可能從較成熟的債券市場開始推動電子化,以降低發行成本、提升市場效率,並讓更多中小企業及一般民眾能夠更便利地進入資本市場。
她強調,無論是紙本證券或電子證券,市場信任與投資人保護始終是監管核心。證監會未來將持續完善法規,並針對可能出現的制度漏洞迅速修正,以維持市場透明度與公信力。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