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逸名錶案延燒9年 前反貪高官遭判刑3年

(台泰時報5月28日電)泰國「巴逸名錶案」延燒近9年後再有重大進展。泰國第一區貪污與瀆職刑事法院27日裁定,前國家反貪腐委員會(NACC)主席瓦查拉蓬(Watcharapol Prasarnrajkit)與前反貪委員蘇帕(Supa Piyajitti)違反《刑法》第157條瀆職罪成立,兩人因蓄意隱匿涉及前副總理巴逸(Prawit Wongsuwon)名錶案的調查文件,各被判處3年徒刑且不得緩刑。

法院指出,兩名前高層未依最高行政法院命令,向反貪腐人士威拉(Veera Somkwamkid)完整公開名錶案調查資料,涉及刻意拖延、阻撓與隱匿資訊,因此構成瀆職。兩人在宣判後,各以40萬泰銖交保,並被限制出境,後續將提出上訴。

巴逸名錶案最早於2017年底爆發,當時媒體拍攝到巴逸佩戴多只名貴手錶與鑽戒,但相關財產並未出現在其資產申報文件中,引發外界質疑。

2018年12月,NACC裁定不予追究,理由是相關名錶屬於巴逸已故友人帕塔瓦(Patthawat Suksriwong)所有,巴逸僅為「借用」,因此不構成刻意隱匿財產。

不過,反貪腐運動人士威拉持續要求公開完整調查資料,並於2019年依《官方資訊法》提出申請,但遭NACC拒絕。之後威拉向資訊公開審議委員會與行政法院提告,要求公開:

1️⃣ 完整調查與蒐證報告。
2️⃣ 相關反貪委員與官員意見。
3️⃣ NACC會議紀錄相關內容。

最高行政法院於2023年4月21日作出最終判決,要求NACC完整公開全部文件,但NACC後續仍未完全依命令執行,因此引發後續瀆職訴訟。

威拉隨後於2024年向法院控告12名NACC高層與委員涉嫌違反《刑法》第157條。法院於2025年受理其中4人案件,其餘8人則因已離職或在會議中持不同意見而未被起訴。

2026年4月,威拉撤回對其中2名被告的告訴,理由是對方已配合提供有助公共利益的重要資訊,因此最終僅剩瓦查拉蓬與蘇帕兩人受審。

法院表示,威拉作為監督貪腐的公民團體人士,屬於直接受害方,依法具備提告資格。法院並認定,被告行為已明顯違反最高行政法院與中央行政法院的執行命令。

此案也被視為泰國政治史上的重要案例之一,因為這是首次有公民成功透過司法程序,追究反貪機構高層責任並獲法院判刑。

圖片來源:The Nation Thai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