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5月11日電)泰國政府11日宣布,將加強電動車(EV)消費者保護措施,並要求相關業者加速改善售後服務、零件供應及價格資訊透明度。泰國總理府部長蘇帕瑪(Supamas Isarabhakdi)表示,近年政府鼓勵民眾使用替代能源車輛,但也陸續出現車輛故障、維修中心停業與價格快速下跌等問題,已對部分消費者造成影響。
蘇帕瑪指出,泰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Office of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Board,OCPB)於2024年至2026年間,共接獲556件與電動車相關申訴;另泰國消費者組織委員會(Thailand Consumers Council)也接獲792件案件,總數達1348件,目前已有402件完成調解。
統計顯示,最常見申訴問題包括:
1. 車輛故障與品質缺陷,占47.3%
2. 未退還訂金,占18.2%
3. 購車後短期內大幅降價,占14.7%
4. 贈品未交付,占13.1%
5. 車禍維修或修復延遲,占2.9%
蘇帕瑪表示,目前最嚴重問題仍集中於售後服務。相關申訴中,有288件與售後維修有關,183件涉及銷售問題,85件與交車程序有關。此外,329名消費者擔心服務中心關閉,164件涉及設備故障,另有94件反映缺乏零件導致維修等待時間過長。
政府指出,部分消費者甚至在業者停業後無法退車或求償,因此OCPB已決定對部分業者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消費者損失,相關求償總額已超過1.03億泰銖。
蘇帕瑪表示,依據《1979年消費者保護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 1979),電動車已被列為標籤管理商品,業者必須完整揭露商品資訊,包括技術規格、保固內容及使用限制。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或10萬泰銖罰款。
此外,OCPB也將製作「電動車標籤電子書」(EV Label e-Book),要求車商與進口商提交所有在泰販售車型資料,供民眾透過網站與應用程式查詢。政府希望消費者在購車前,可更方便比較保固條件、維修資訊及零件供應狀況。
政府同時要求業者建立更完善售後制度,包括:
1. 明確規範維修時間
2. 確保零件庫存充足
3. 每150至200公里設置服務中心
4. 建立車輛召回制度(Recall System)
5. 推動「維修權」(Right to Repair)制度
此外,泰國政府也將成立專責電動車申訴協調中心,由OCPB與陸路運輸廳(Department of Land Transport)共同運作,以加強處理消費爭議與售後問題。
蘇帕瑪呼籲業者,不應讓消費者在購車後遭到「棄置不管」,應將購車民眾視為家人般照顧。她強調,政府將持續監督相關措施落實,避免消費者獨自承擔風險與損失。
圖片來源:Brand Insi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