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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泰時報8月15日電)泰國房地產研究與估價資訊中心執行董事長索蓬(Sopon Pornchokchai)今天撰文質疑,若政府擴大允許外國人承租土地最長99年,可能對土地管理與公共利益帶來風險。他主張,政府不應僅以吸引大型外資為由延長租期,並指目前透過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進入的外資,並未普遍把50年租期視為主要障礙。
索蓬以東部經濟走廊為例表示,部分區域已允許外國投資案取得長期土地使用權,確實吸引工廠進駐,但他認為政策仍應同步檢視就業、人口移入及地方影響。他並比較日本、韓國及美國企業在泰投資經驗,認為外資政策重點不應只放在土地年限,而應包括本地就業、監管及產業連結。
在區域制度比較方面,他指出,新加坡一般並非全面開放外國個人承租土地99年,特定開發案主要由登記企業依都市規劃參與;外國投資者在工業園區則可依規定取得不同年限的使用權。馬來西亞對外國人購屋亦設價格與用途限制,農地及部分邊境土地管制更嚴。寮國雖有特定區域長期租地案例,但實務上不少農業或一般投資案租期仍低於99年。
他另列舉曼谷大型商場、收費道路及高級住宅等案例,指出許多重大商業案以約30年租期仍能運作,租約到期後重新議價,也可讓地主或公部門依市場條件調整收益。索蓬因此認為,若一次設定過長租期,反而可能削弱未來重新評估土地價值與公共利益的空間。
針對外界認為長租制度可降低借名持有問題,索蓬表示,泰國目前仍存在以名義股東、借名登記等方式規避限制的爭議,若監管及稅制不足,單純延長租期未必能解決問題。他並比較部分西方國家與新加坡,指出外國人即使可購置不動產,通常仍須負擔較高持有稅、交易稅或附加費。
索蓬最後提出4項替代方向:
1️⃣集中規劃外國投資工業區,便於土地與產業管理。
2️⃣改善政治與投資環境,提升制度穩定性與外資信心。
3️⃣強化基礎建設,並引入多元投資以降低壟斷。
4️⃣優先開發邊境、退化林地或國有土地,帶動區域均衡發展。
他呼籲政府在推動99年土地租賃前,應先評估稅制、監管、就業及公共收益等配套,再決定是否擴大適用範圍。
圖片來源:Bangkok Business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