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促金融數位轉型 三虛擬商銀過初審

(台泰時報5月5日電)泰國央行行長維泰(Vitai Ratanakorn)表示,關於「無分行商業銀行」(Virtual Bank)設立進度,目前已有3家申請機構通過初步審查,後續須依規定完成系統建置及符合監管條件,方可正式申請營運許可。若未能符合規範,業者須提出具體說明,並經主管機關審議後決定是否核准。

維泰指出,申請機構在正式取得執照(License)前,必須建立完整金融系統並符合相關資格、程序及條件要求,包括風險控管、資訊安全及營運模式等面向。若業者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準備,可申請延長開業時間;如最終無法符合條件,亦可選擇退還執照。

針對市場關注的企業集團參與情形,維泰表示,央行在審查過程中不會預設結果,亦不介入企業決策。申請機構在提交申請前,須先確認是否能遵守既定規範;若部分條件無法完全符合,須詳細說明原因及相關影響,供監管機關評估。例如部分業者可符合多數條件,但在特定規範上存在調整需求,則須提出具體理由及替代方案。

此外,央行說明,最終核准權由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負責,央行將與相關單位共同審議申請內容,確保決策過程兼顧市場發展與金融穩定。不同申請機構因業務結構與持股情況不同,在審查標準與風險評估上亦可能採取差異化處理。

根據現行規定,申請設立虛擬銀行的企業,須將其所控制的金融業務整合至同一集團架構,並與非金融業務(Real Sector)明確區隔,以降低利益衝突風險。此舉旨在防止金融機構對關係企業提供不當優惠,例如過度放貸或提供異常交易條件。

為符合相關要求,企業可採取多種調整方式,包括:
1. 將金融業務轉移至虛擬銀行體系下的同一集團。
2. 降低對金融業務的持股比例,以避免控制權集中。
3. 放棄部分不具重要性的金融業務執照。
4. 採取其他符合監管目的的調整措施。
5. 在未調整結構情況下提出申請,並附具必要說明。

維泰強調,虛擬銀行政策旨在促進金融創新與提升服務可及性,同時維持監管穩健性。透過明確規範與審查機制,政府希望在推動數位金融發展的同時,確保金融體系安全與公平競爭環境。

整體而言,泰國虛擬銀行發展已進入關鍵階段,未來將視各申請機構準備情況與監管審查結果,逐步推進市場開放與金融數位轉型。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