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推太陽能屋頂 能源轉型加速

(台泰時報5月1日電)泰國內閣於2026年4月27日會議中通過「國家能源議程」,由能源部(Ministry of Energy)提出,推動家庭安裝太陽能屋頂(Solar Rooftop)系統,並允許民眾將剩餘電力回售至電網,以緩解電價壓力並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政策同時規劃由能源監管委員會(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負責執行相關機制,作為推動潔淨能源轉型的重要措施。

根據政策內容,政府將以「淨計費制度」(Net Billing)作為主要計算方式,區分用電與售電量,並將多餘電力轉換為電費抵扣。相關回購條件包括:回購價格為每單位2.20泰銖,全國總回購量不超過500百萬瓦(Megawatt),單一電表售電上限為5千瓦(Kilowatt),合約期間為10年。該機制旨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升民眾參與意願。

為改善過去申請流程冗長問題,內閣要求相關單位推動「單一窗口服務」(One Stop Service),由大都會電力局(Metropolitan Electricity Authority)與地方電力局(Provincial Electricity Authority)協同辦理。新制度規定,僅自用系統須於7日內完成審批,若涉及售電回網,則須於30日內完成,以提升行政效率。

此外,政府亦推動公部門採用能源服務公司模式(Energy Service Company, ESCO),透過民間專業機構投資與管理能源系統,以降低政府預算負擔。同時,既有可再生能源電廠的補貼制度將由「加價收購」(Adder)轉為「躉購費率」(Feed-in Tariff, FiT),並設定不高於民間太陽能屋頂的收購水準,以反映技術成本下降並減輕未來電價附加費壓力。

在技術選擇方面,市場常見太陽能系統分為三類:
1. 併網型(On Grid):直接連接電網,成本較低,適合日間用電量高之家庭,並可參與售電機制。
2. 離網型(Off Grid):獨立運作並依賴電池儲能,適合偏遠地區,但整體成本較高。
3. 混合型(Hybrid):結合併網與儲能優點,可於停電時持續供電,但初期投資較大。

政府指出,推動太陽能屋頂除可為家庭創造額外收入外,亦有助降低液化天然氣(Liquefied Natural Gas, LNG)進口依賴,促進分散式能源(Decentralized Energy)發展,提升電力系統彈性。同時,此政策亦符合泰國邁向潔淨能源與減碳目標的長期規劃。

不過,相關單位亦提醒,隨著太陽能設備普及,未來須妥善規劃廢棄太陽能板的回收與處理機制,以避免形成電子廢棄物,確保能源轉型與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平衡。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