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4月27日電)泰國警察總署副發言人席里瓦(Siriwat Deepor)27日提醒,民眾與網路創作者應停止製作與轉傳所謂「垃圾內容」(Content Junk),特別是涉及惡搞他人或誤導性資訊的影片與貼文,否則可能觸犯刑事責任。該聲明源於近期社群平台流傳有網紅於宋干節期間,將疑似填縫材料混入水中塗抹他人臉部的內容,引發社會關注。
席里瓦指出,若相關行為屬實,不僅造成他人困擾,亦可能對身體與心理造成危害,警方已關注相關案例並呼籲停止模仿。針對網路創作與分享行為,警方提出多項警示,強調民眾應遵守法律並避免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警方列出三項重點提醒:
1. 避免製作惡作劇內容影響他人權益,若行為造成騷擾、威脅或公開羞辱,可能觸犯《刑法》第397條,最高可處5,000泰銖罰金;若使用具危害性的物質,則可能構成傷害罪,依第295條規定最高可處2年徒刑或40,000泰銖罰金。
2. 不得散布虛假資訊以博取關注或流量,若發布可能引發社會恐慌之不實內容,恐違反《電腦犯罪法》(Computer Crime Act)第14條,最高可處5年徒刑或100,000泰銖罰金。
3. 停止轉傳或支持不當內容來源,以避免助長違法行為擴散,並降低模仿風險。
警方進一步說明,經查位於北欖府帕巴登地區之宋干節活動現場,目前尚未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因該類行為受傷或受影響。不過,若有民眾因相關行為遭受損害,仍可依法提出告訴並追究責任。
席里瓦表示,隨著社群媒體普及,網路內容對社會影響力持續擴大,創作者應審慎評估內容性質,避免為追求觀看數而忽略法律風險與公共秩序。警方將持續監測網路動態,必要時依法處理違規行為。
此外,警方呼籲民眾如發現可疑或違法內容,應透過官方管道通報,包括撥打緊急電話191或警方服務專線1599,全天候提供協助,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
整體而言,泰國警方正強化對網路內容的監管與宣導,期望透過法律規範與社會合作,減少不當內容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並維持公共空間與網路環境的安全與秩序。
圖片來源:Daily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