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國軍第四作戰區在屏東枋山靶場執行「天馬操演」任務,進行拖式飛彈實彈射擊鑑測。(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台北30日電)國防部長顧立雄、戰規司長黃文啓30日在立法院答詢,針對海馬士火箭系統等4項對美軍購案,美方已同意展延頭期款支付時間;由於拖式、標槍飛彈及M109A7自走砲3案31日前要支付首期款,正由美方與廠商確認議約時間,持續洽談延後支付時間點。
根據國防部2月6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美政府就「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預算中「拖式飛彈續購」、「標槍反甲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等3項軍售案,正式向台灣提供發價書草案,有效期至今年3月15日,依軍售作業制度,若未能獲得美方同意、展延發價書簽署效期,台灣需於3月31日支付首期款。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邀請國防部長顧立雄專案報告「國軍年度軍事投資計畫與財政負擔能力動態平衡評估」、並備質詢。
立法院會3月13日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上述4軍購品項的發價書,但簽署發價書後,國防部面臨支付首期款。國防部30日表示,經台美協調,美方同意將82套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首期款展延至美方與廠商議約完成,美方預計5月底與合約商完成議約,因此將持續爭取通過國防特別條例、通過預算,避免同樣狀況再上演。
針對其他3案項,顧立雄答覆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到,現有4案的頭期款總額約7900萬美金、新台幣25億元左右,也因除海馬士外的3案同樣面臨沒有頭期款的問題,當時在簽署發價書時,已同步開始討論支付首期款能不能延後。
黃文啓補充,美方的回應是,會與3案的承造廠商確定議約時間,再來與台灣討論首期款支付延後的時間點會落在什麼時候。
王定宇指出,國民黨將去年底美方通過的軍售案項目放在特別預算中是錯誤的,但相關項目是否會受到影響。黃文啓說明,AH-1W直升機、魚叉飛彈的保修項目是從114年起開始的案子,因此預算科目已存在,並在前年度的預算中完成編列,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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