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億泰銖借款案進國會 反對黨緊盯兩千億能源轉型用途

(台泰時報8月26日電)泰國國會26日審議一項授權財政部舉借四千億泰銖的緊急命令,人民黨黨魁、反對黨領袖納塔蓬(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率領反對黨議員展開質詢,重點鎖定其中兩千億泰銖能源轉型經費的必要性、急迫性及資金用途,並警告若缺乏嚴格審查,恐增加未來世代的公共債務負擔及財政風險。

這項緊急命令正式名稱為授權財政部舉借資金,以因應能源危機衝擊及推動國家能源轉型。納塔蓬表示,反對黨已安排多名議員從不同角度檢視計畫是否具成本效益,除了關注政府提出舉債的理由,也將追問為何相關支出必須透過緊急命令籌措,而非納入一般年度預算程序接受國會審查。

四千億泰銖借款額度主要分為兩部分,其中兩千億泰銖用於協助受到能源危機影響的民眾,另外兩千億泰銖則規劃投入國家能源轉型。反對黨認為,前者涉及降低民眾短期生活成本,政策目的相對明確,但能源轉型屬於長期結構性政策,政府必須進一步說明使用緊急借款的必要性,以及具體投資項目與預期效益。

納塔蓬指出,能源轉型確實是泰國必須推動的重要政策,但問題在於政府是否已提出足夠清楚的執行架構,包括資金將投入哪些能源項目、如何分配、由哪些機構負責,以及如何評估投資效益。若僅以能源危機為由取得大筆借款額度,卻缺乏明確的支出細節與監督機制,可能使國家承擔不必要的長期財政成本。

反對黨也關注新增舉債對公共債務的影響,認為政府在動用大規模借款前,應向國會及社會清楚交代財政承受能力。由於借款最終仍須由未來財政收入償還,因此除了衡量眼前經濟與能源需求,也必須評估是否會壓縮未來政府推動其他公共政策的財政空間。

政府方面則強調,推出緊急借款措施是因應能源危機及加快能源結構調整的重要工具。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表示,政府選擇發布借款緊急命令,是在評估其他選項後採取的最後手段,目的在於降低能源危機對民眾及經濟造成的衝擊,同時為泰國能源轉型提供必要資金。

此次國會攻防因此不僅聚焦四千億泰銖舉債規模,也涉及政府是否充分證明「緊急性」與「必要性」。反對黨表示,將持續檢視兩千億泰銖能源轉型經費的細項與執行方式,要求政府確保每一筆新增債務均能產生實際效益,避免以能源危機之名擴大財政負擔。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