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3月22日電)泰國政府正評估是否啟動1973年頒布的燃料短缺緊急法,以因應中東局勢可能升高對能源供應造成的衝擊。官方表示,目前燃料儲備仍可支撐約95至100天,但已著手檢視相關應變機制。
該項緊急法源於1973年至1974年全球石油危機,當時阿拉伯國家減產與禁運導致油價大幅上升,泰國因高度依賴進口能源而受到嚴重衝擊。政府因此頒布「燃料短缺防制緊急命令」,賦予總理在能源危機期間可快速採取集中管理措施的權力,並沿用至今。
歷史上,1979年至1980年間的第二次石油危機亦對泰國造成衝擊,進一步促使政府推動能源政策調整,例如增加國內天然氣使用比例,以降低對進口石油的依賴。相關背景使該緊急法在當前政策討論中仍具重要參考價值。
根據法規內容,政府可在必要時採取多項措施,包括:
1️⃣ 管制燃料生產、銷售、運輸與進出口
2️⃣ 限制能源使用,例如調整工廠與商業場所營業時間
3️⃣ 實施配給制度或限制車輛使用,以降低燃料消耗
此外,相關權限亦涵蓋電力與其他能源形式,違規者可能面臨罰款或刑責。此機制旨在於危機期間迅速統一調度資源,而非依賴一般行政程序。
近期政府已發布相關命令並討論進一步措施,顯示當局正為潛在能源風險預作準備。官方文件指出,若出現供應中斷超過6個月,或液化石油氣短缺超過14天,且庫存接近法定下限,可能啟動更嚴格管制措施。
不過,政府強調目前尚無須採取極端措施,部分加油站出現的供應緊張,主要與囤積及配送壓力有關,而非全國性短缺。相關單位已呼籲民眾避免恐慌,並表示將持續監控局勢發展。
整體而言,儘管泰國尚未面臨全面能源危機,但重新檢視歷史性緊急法規,反映政府對區域衝突可能演變為能源問題的高度警戒。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