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3月16日電)泰國消費者組織委員會15日發布聲明,針對先前發布有關「緊急儲備金」與部分商品容量縮減的資訊作出補充說明,強調相關內容僅為提醒與建議,並非意圖引發社會恐慌。同時指出,該委員會將持續推動政策措施,以改善生活成本與家庭債務問題。
委員會表示,此次澄清主要針對3項重點。首先,關於近期部分商品出現「縮水」情況。該委員會調查曼谷多處傳統市場後發現,一些日常消費品在價格未調整的情況下,包裝內的商品數量或重量出現減少。這種做法通常是企業在成本上升時採取的因應方式,以避免直接調漲價格。
委員會指出,商品容量縮減與近期能源價格與原物料價格波動有關,而這些變化受到中東地區衝突局勢影響。為此,委員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注意商品容量與標示資訊,如發現疑似不公平交易情形,可依規定提出申訴。
第二項說明涉及「緊急儲備金」的建議。委員會表示,近期建議民眾準備3至6個月生活費的緊急儲備金,是一般常見的財務規畫原則,目的在於降低突發事件帶來的財務風險。然而,該建議並不代表所有民眾必須立即達成,特別是在生活成本上升與家庭支出壓力增加的情況下。
委員會同時強調,改善生活成本問題不應完全由民眾承擔,政府亦需透過政策措施提供支持。因此,委員會已向政府提出多項政策建議,以減輕民眾生活負擔。
第三項重點為消費者保護政策。委員會表示,目前正持續向政府提出改革建議,包括重新檢討泰國燃油價格機制,取消以新加坡市場價格作為主要參考,並依國內煉油成本調整價格機制。同時建議降低燃油消費稅,以減輕民眾生活成本壓力。
此外,委員會亦提出在能源危機期間暫停成品油出口,以確保國內供應充足,以及優先讓泰國家庭以合理成本使用泰國灣天然氣資源等政策方向。
在家庭債務方面,委員會指出,泰國家庭債務問題仍然嚴重。2025年泰國家庭債務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例達86.3%,平均每戶家庭負債約740,000泰銖。委員會認為,解決家庭債務問題需從制度面著手,包括設定合理債務負擔上限、提升農民與非正式勞工收入,以及加強金融知識教育。
委員會強調,該機構依據2019年《消費者組織委員會法》成立,是一個獨立機構,主要任務包括監督市場、發布警示與推動消費者保護政策,並非代表政府或企業利益。
委員會呼籲民眾可透過提供線索、提出申訴與追蹤政策進度等方式參與消費者保護工作。如發現商品容量縮減或價格異常情況,可向相關單位提出反映,以保障自身權益。
圖片來源:Thai 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