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打擊軍火走私 內閣令全國軍械庫裝CCTV

(台泰時報3月10日電)泰國政府表示,內閣會議已決議採納國家反貪腐委員會(National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NACC)提出的建議,加強防範與打擊非法軍事裝備交易。相關措施將依據《戰略物資管制法》(War Weapons Control Act)1987 年版執行,並要求相關部會合作強化監管,包括在全國軍械庫設置閉路電視系統,以防止軍用裝備被非法轉售或流入黑市。

泰國總理府副發言人艾琳(Airin Phanthurit)於 3 月 10 日內閣會議後表示,政府已責成國防部擔任主要執行單位,並與數位經濟與社會部、內政部、國家情報局、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務委員會辦公室)、泰國皇家警察總署、國內安全行動指揮部以及國家廣播電視暨電信委員會等機構共同研議具體措施。

她指出,國防部需彙整相關部門的執行意見與整體評估,並在接獲內閣秘書處通知後 30 天內提出報告,再提交內閣進一步審議。

根據國家反貪腐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政府應採取多項措施,以加強對可能用於作戰或戰爭用途的軍事裝備監管,防止非法交易與腐敗行為。其中主要方向包括:

1. 政府應推動並支持科技應用,以提升對軍事裝備倉庫的監控效率與管理能力。
2. 國防部與國家情報局應建立更完善的安全預警與情報系統,以因應邊境地區軍事裝備走私問題增加的情況。
3. 國防部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應加強調查與追查工作,將案件追溯至幕後主謀、使用者及相關協助者。
4. 所有持有軍事裝備的政府機構,應在軍械庫出入口設置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確保全天候監控與管理。

泰國政府表示,相關措施旨在強化軍事裝備管理制度,防止裝備外流並提升國家安全監控能力。未來各相關單位將依內閣指示,持續推動制度完善與跨部門合作,以確保軍事裝備管理符合安全與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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