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公投結果算法惹議 學者質疑選委會計算方式

(台泰時報3月8日電)泰國法政大學法學院學者普林亞(Prinyaa Thewanaruemitkul)7日透過社群媒體發文,質疑泰國選舉委員會(Election Commission of Thailand, EC)在公布新憲法公投結果時的計算方式與過去不同,可能造成公眾對公投結果理解產生混淆,並可能被部分人士用來質疑制定新憲法的正當性。

普林亞指出,選委會於3月4日在政府公報中公布2月8日公投結果時,只列出各項投票數字,但未直接說明公投是否通過。他表示,依據《公投法》第13條規定,公投是否通過須以投票者中「贊成」與「反對」票數比較,並且贊成票必須多於「不表態」票數。

根據公布數據,贊成制定新憲法的人數為21,621,638人,高於反對的11,241,653人,也高於不表態的3,074,330人,因此依法可判定公投結果已通過。

普林亞指出,選委會此次公布方式與2016年公投有所不同。當時針對2017年憲法草案的公投,選委會除公布票數外,也同時列出百分比結果,顯示贊成61.35%、反對38.65%,讓公眾能清楚理解投票結果。

然而在本次公投中,選委會於政府公報中未列出百分比。普林亞表示,選委會曾於2月27日的新聞稿中提到相關比例,包括:
1️⃣ 贊成58.64%
2️⃣ 反對30.46%
3️⃣ 不表態8.34%
4️⃣ 廢票2.56%

他指出,上述百分比計算方式與2016年不同。2016年公投僅以「贊成」與「反對」票計算比例,而本次則將「不表態」與「廢票」一併納入計算。若採用與2016年相同方式計算,本次贊成比例實際上為65.81%,高於當年2017年憲法公投的61.35%。

普林亞表示,若僅以官方公布的58.64%比例與2016年結果相比,可能被部分支持維持2017年憲法的人士用來質疑新憲制定的正當性,因為表面上看起來贊成比例低於當年。

此外,他也指出,本次公投投票人數約為36.8百萬人,比最近一次國會選舉投票人數37.8百萬人少約100萬人。他認為其中一項原因可能是選委會僅開放外地投票登記3天,導致約80萬名提前投票選民未能及時完成公投登記。

普林亞表示,相關問題反映選委會在程序與資訊公開上的不足,並呼籲相關機構應更透明說明計算方式與結果,以避免社會產生誤解。

圖片來源:Mati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