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娜夫妻涉金字塔詐騙 法院准保並限制出境

(台泰時報2月24日電)泰國經濟犯罪檢察官23日將娜娜(Rybina Intchai)與其丈夫威(Prinya Intchai),以及2家公司依涉嫌共同詐欺、金字塔式公開借貸與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至曼谷拉差達披色路刑事法院。案件涉及11名被害人,損失總額逾1.7億銖。法院受理後,裁准2人各以100萬銖交保,並限制未經許可不得出境。

檢方指出,本案被告共4人(含2家公司),法院以黑案號Aor.508/2569受理。指控罪名包括共同詐欺、共同向公眾借貸構成詐騙,以及偽造與使用偽造文書。檢方表示,犯行時間介於2021年4月至2025年10月,被告勸誘至少11人匯款投資,承諾每月4%至7%報酬,或投資額40%收益,已逾合法利率水準。

起訴書稱,資金宣稱用於多項事業,包括個人放貸、資產交易、運動相關公司、投資基金、上市公司股票及海外餐廳業務等;但實際上疑以新資金輪轉支付既有投資人款項,並隱匿重要事實。4名被告於偵查階段均否認指控。

娜娜曾於2025年12月在曼谷帕卡儂區住處遭逮捕,法院當時裁定100萬銖保釋並限制出境。2026年1月,調查人員再提出與經濟犯罪相關的補充指控,包括偽造轉帳憑證與持股文件。

檢方主張本案損害逾1億銖,具廣泛經濟影響,請求法院重判,並命被告返還11名告訴人合計逾1.7億銖及自借貸日起至清償日止之最高法定利息。各被害人求償金額分別為41683337銖、46394000銖、28795000銖、3550000銖、3150000銖、4364500銖、2970000銖、1500000銖、13951000銖、4000000銖與23684077銖。

2名主要被告起訴後聲請暫時釋放,法院審酌後准予交保,並禁止未經法院許可出境;另裁定娜娜須接受刑事法院心理社會諮商門診之輔導與監督。

圖片來源: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