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規範升級 強化人權保障

(台泰時報2月20日電)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Thailand, NHRC)20 日上午 10 時 30 分表示,已與陸軍(Royal Thai Army)及海軍(Royal Thai Navy)合作,擬定新兵與常備兵訓練應為之事項與禁止事項(Do’s & Don’ts)指引草案,提升軍事訓練標準,確保過程符合人權原則與法律規範。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瓦桑(Wasan Phailoeklee)指出,該委員會重視推動 2019 年施行之《防止及打擊酷刑與強迫失蹤法》(Prevention and Suppression of Torture and Enforced Disappearance Act)及相關國際公約,包括《禁止酷刑公約》(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CAT)與《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All Persons from Enforced Disappearance, ICPPED)。軍方作為安全部門核心單位,須依法落實相關規定。過去委員會已持續走訪各地新兵訓練中心與軍事監獄,並為教官辦理人權教育訓練。

此次草案強調在強化紀律與戰備能力的同時,建立安全且尊重人格尊嚴的訓練制度,重申禁止酷刑屬絕對原則。草案內容分為應遵行與嚴禁事項。

1). 應遵行事項(Do’s)共 4 項:

1.尊重人格尊嚴,平等對待受訓人員,依《刑法》及《軍紀法》規範執行。

2.建立無暴力之安全環境,採科學化體能訓練,並設立保密申訴管道。

3.懲處須依國防部規定之標準姿勢與程序執行,全程監督,並於事後評估身心狀況。

4.提供心理諮商機制,保障受訓人員在合理時間內與家屬聯繫。

2). 嚴禁事項(Don’ts)共 6 項:

1.禁止任何形式暴力與羞辱言語。

2.不得將暴力納入訓練或紀律養成過程。

3.不得秘密拘禁或於無監視設備場所處罰。

4.禁止濫用資深制度或學長制進行不當指揮與懲罰。

5.不得阻斷與家屬或申訴管道聯繫。

6.不得強迫從事與訓練無關或危害健康之勞務。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該草案將持續與軍方協調修訂,盼建立兼顧紀律與人權保障之訓練制度,並作為各軍種後續推動標準化管理之依據。

圖片來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