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泰國《政府憲報》近日刊登消費者保護委員會(Office of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Board, OCPB)轄下標示委員會的兩項新公告,將電動汽車與電動機車正式納入「標示管制商品」範疇,要求業者必須在產品上明確揭露相關技術與安全資訊,以保障購車民眾的知情權。
副秘書長ฐ緹南・辛哈(Thitinan Singha)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此次公告的重點,在於回應電動車(EV)與電動機車市場快速成長的趨勢。過去規範僅適用於傳統燃油車,如今隨著消費者選購 EV 車比例大幅提升,當局認為有必要擴大標示義務,避免消費者在缺乏透明資訊下做出購車決策。
依據公告,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須標註至少六項資訊,包括:電動馬達最大功率與額定持續功率、電池類型與容量、充電方式與所需時間、單次充電的最大行駛里程,以及耗電量(以瓦時/公里計)。
至於電動汽車,則必須揭露更完整資料,涵蓋車輛類型(如混合動力 HEV、插電式混合動力 PHEV、純電動 BEV 或燃料電池 FCEV)、電動馬達性能、電池種類與容量、續航里程,以及是否提供動力電池保固。如無保固,須明示「無」。此外,還需標註符合國家或國際安全標準,例如泰國 TIS 3026 或聯合國汽車技術規範第 100 號(UN Regulation No.100)。
ฐ緹南指出,若業者未依規定執行,銷售端將面臨最高 6 個月監禁或 10 萬銖罰款,或兩者併罰;若為進口商,刑責更重,可處最高 1 年徒刑或 20 萬銖罰金。當局希望透過法律約束,提升市場透明度並督促業者自律。
至於施行時程,公告分為兩階段:針對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的規範,將在公告於《政府憲報》發布滿 120 日後正式生效;電動汽車部分則延至滿 180 日後開始實施。當局強調,給予產業緩衝期,是希望廠商有足夠時間調整與準備,但同時提醒不容忽視,否則將依法嚴懲。
泰國電動車市場近年發展迅速,無論是中國品牌進軍、或當地消費者需求增加,都帶動銷量屢創新高。但隨之而來的投訴案例亦顯著攀升,尤其涉及續航力、電池衰退與保固爭議。分析人士認為,標示規範若能落實,有助於恢復消費者信心,亦能促使產業良性競爭。
業界人士指出,泰國政府此舉,既是保護消費者,也反映官方希望藉由嚴格規範,為 EV 產業建立長遠信任基礎。未來,隨著法規逐步到位,市場秩序可望更為健全,讓民眾在購買電動車輛時能清楚掌握產品資訊,降低爭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