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勞工有保障 政府推新制提升社保福利

(台泰時報10月5日電)泰國政府持續推動社會保障體系改革,計畫提高第40條自願投保者的補償與福利範圍,讓全國自營職業與非正規勞工獲得更完善的社會保障。政府發言人西利蓬(Siripong Angkasakulkiat)5日指出,相關法令修正案已由內閣核准,現正進入審核階段,預計將於完成王室簽署後正式公布實施。

西利蓬表示,該政策由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主導推動,政府高度重視自由職業者及中小型自營業者的社會安全權益,並指示社會保障辦公室(SSO)盡速修訂《社會保險法》第40條細則,使相關保障更符合現今經濟與勞動環境。

依據新草案,政府設定目標將社會保險覆蓋人數擴至全國20萬勞動人口,截至2025年8月,已有逾1,100萬人登記為第40條投保者。修法後,投保者可依個人收入選擇不同繳費方案,享有相應的醫療、失能、身故與育兒補助等保障。

主要修正內容包括:
第一,縮短領取疾病補助的等待期,凡醫師建議休養1天以上者,即可依方案選擇獲得每日200泰銖的門診補償。
第二,針對罹患法定傳染病(含COVID-19)且需休養3天以上者,將可追溯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間確診病例,補發相應補償。
第三,失能補助將改為終身按月發放,金額依方案區分,每月介於1,000至3,000泰銖不等。
第四,方案三投保者之育兒補助調升為每月300泰銖,每名子女最高兩人,直至7歲為止。
第五,修訂遺屬領取規則,若投保人於年滿60歲前過世,可指定受益人領取退休金,若未指定,則平均分配予配偶、父母與子女。

此外,法案亦設有過渡條款,保障在新制實施前已罹病或受傷之投保人,仍可依新標準領取補償。西利蓬強調,內閣已於今年6月4日原則通過草案,目前由法律委員會進行條文審核,完成後將送交社會保障辦公室確認,再由總理呈報國王簽署並刊登於《皇家公報》生效。

他並指出,政府期望藉此政策讓自由職業、臨時工及殘障人士(除無法自理者外)均能納入勞保體系,獲得與正式員工同等的基本保障。未來若政策執行順利,將持續檢討保費與給付結構,使制度更具永續性。

目前社會保障辦公室已展開宣導計畫,透過地方行政組織與社區網絡推廣投保資訊,鼓勵更多非正規勞工主動登記參與,以減輕未來醫療與生活風險負擔。

政府發言人最後表示,此次修法不僅是福利調整,更是提升全民社會安全的重要一步,「政府希望所有泰國勞工都能在同一制度下獲得保障,無論其職業類別為何。」

圖片來源:Thairath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