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促政府降負擔 倡交通與電價雙減

(台泰時報10月5日電)泰國消費者組織呼籲政府持續推動減輕生活負擔的政策,指出在通膨與經濟疲軟並存的情況下,交通費與電價仍有進一步下調空間。該組織秘書長莎麗(Saree Aongsomwang)強調,生活成本與民眾福祉息息相關,政府應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建立長期可持續的平價公共服務機制,以確保全民均能負擔基本生活開支。

她表示,政府近期實施的大眾運輸「20銖全線」方案,是提升交通可負擔性的積極措施,不僅使民眾出行成本下降,也有助於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減輕系統虧損。然而,仍需建立更明確的價格基準,使民眾每日交通開支不超過最低工資的10%。以目前泰國最低工資350銖為例,交通費應控制於35銖以內,未來票價調整亦應隨工資成長同步修正,確保公平性。

莎麗指出,理想的交通網絡應讓民眾步行500公尺內即可搭乘巴士或小型運輸車,才能真正達到「普及且平價」的公共運輸目標。她建議政府可運用「車輪稅」作為補助來源,用以降低票價及支持地方公共交通服務。根據資料顯示,曼谷每年徵收車輪稅約160億銖,若能撥出部分資金用於交通基金,將可有效改善大眾運輸品質並穩定票價。

她進一步舉例,孔敬府每年收取約8億銖車輪稅,僅動用其中2億銖便足以提供免費公車服務;普吉府則以近10億銖稅收推動「20銖全線」政策,並為學生與長者提供免費搭乘電動車的福利。至於甘烹碧府地方行政機關評估,若全面實行20銖票價,全年度虧損僅約1,200萬銖,遠低於地方稅收,可見平價運輸在財政上具可行性。

莎麗呼籲中央政府應與地方行政組織(包括府級與市級機關)合作,設立「公共運輸基金」,推動跨地區協調,使平價交通政策能全面實施。隨著法規鬆綁,地方現已具備提供公共運輸服務的權限,只需經陸路運輸部核准即可執行,程序比過去更為簡化。

除交通外,莎麗亦提及能源費用改革的重要性,認為政府應積極推廣家用太陽能計畫。現行政策設定目標為1,500兆瓦裝置容量,若執行順利,將可顯著降低家庭電費支出。然而,目前仍存在三項主要障礙:其一,太陽能發電配額限制,過去僅開放9兆瓦給一般民眾,導致普及率偏低;其二,要求強制更換電錶的規定增加了安裝成本;其三,申請流程繁瑣,導致部分居民選擇非法安裝,潛藏安全風險。

她指出,現行的電力結算制度為「Net Billing」,即民眾需以每度約2.2銖的低價將多餘電力售回國家電力局,再以約4銖的價格購電使用,對消費者明顯不利。此制度僅對白天在家的用戶,如在家工作的上班族或年長者較為划算。她建議改採「Net Metering」制度,即以生產電量與使用電量相互抵銷,例如家戶若發電300度、用電500度,僅需支付200度差額,計費更為公平合理。

莎麗最後表示,減少交通與能源成本是政府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的關鍵政策方向。若能結合地方資源、改革法規並推行能源自給制度,將有助於形成永續的「低開支社會」,讓民眾在經濟壓力中仍能維持基本生活品質。

圖片來源:Thansettakij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