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 1 月 15 日電)泰國政府針對電商平台限制物流服務商選擇的爭議,監管方向逐漸明朗。電子交易委員會已決議,將相關案件交由泰國公平交易委員會(TCCT)作為主要監管機關,認定問題核心屬於市場競爭層面,預期最快 2 月可見具體進展。
同時,電子交易發展局(ETDA)將持續研究電商平台的收費結構,提升透明度與公平性,並同步推動數位平台監管 3 大面向,包括商品法規遵循、競爭與費用公平,以及防制網路犯罪。
ETDA 局長猜查那(Chaichana Mitrpant)指出,經與相關單位及業者討論後發現,部分電商平台限制賣家選擇物流業者,對競爭機制的衝擊,已超出單純平台治理問題,涉及市場公平性,因此由競爭主管機關接手較為適切。
他表示,電子交易委員會已正式指定泰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責後續審查與監管,ETDA 則將密切關注對消費者權益的影響,若出現投訴或損害使用者權利的行為,將依法同步介入。
近年來,部分物流業者反映難以進入大型平台體系,且工作分配條件可能不公平;平台賣家則指出,配送品質與更換物流商的彈性受限,導致非合作物流業者在競爭上處於劣勢,恐影響整體市場效率。
ETDA 過去曾依「數位平台服務通報法」研擬監管原則,包括禁止不公平排除或偏袒特定物流商、允許賣家於合理期限內更換配送服務,以及要求清楚揭露運費資訊。然而,經結構性評估後,確認屬競爭法範疇,遂交由泰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統籌。
另一項備受關注的議題是電商平台費用。ETDA 已啟動研究,檢視費率組成與服務對價,並將與內貿廳、泰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消費者組織及平台業者合作,制定可行指引,避免監管權責重疊。
ETDA 指出,截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已有 2,056 個數位平台完成營運通報,顯示監管體系逐步成形。未來將持續透過自律機制與法規並行,平衡創新、競爭與消費者保護。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