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時報10月2日電)泰國三機場高鐵計畫再陷爭議。副總理兼交通部長畢帕(Phiphat Ratchakitprakarn)公開表示,反對將原合約付款方式由「完工後支付」改為「邊建邊付」,強調此舉違背原始契約精神,並表明若提交內閣審議,極可能不獲通過。
三機場高鐵專案自2019年10月由泰國國家鐵路局(SRT)與亞洲艾拉萬公司(Asia Era One Co., Ltd.,屬卜蜂集團CP旗下)簽署投資合約,預算總額逾1172億泰銖。此專案旨在串連曼谷廊曼、素萬那普與東部烏塔堡三座國際機場,被視為「東部經濟走廊」(EEC)關鍵基礎建設。然而,計畫推行六年以來持續受疫情衝擊、乘客減少與財務爭議影響,至今仍未完成。
在前任政府時期,內閣已於2021年10月批准對營運方給予疫情補償,並持續談判修改合約至現任總理貝東丹(Paetongtarn Shinawatra)領導的政府。然而,合約修訂草案尚未獲得最終核准。
畢帕指出,根據原始合約,承包方須先完成建設工程,政府再依約支付支持資金。但最新協議草案傾向改為分期付款,即「建設進度到哪裡,政府付款到哪裡」。他認為此舉不僅違反招標時確定的基本條件,亦可能造成法律風險。
交通部強調,近期將召集三方會議,包括承包企業、國家鐵路局以及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EECO),討論可能的替代方案。畢帕同時承認,現政府僅剩四個月完整任期,另有四個月為看守內閣期間,時間相當有限。若合約無法繼續推進,則需考慮以鐵路雙軌延伸線取代,以確保運輸不中斷。
另一方面,EECO官員則表示,合約修訂並未違法,因已獲內閣原則同意,且草案經最高檢察署審查,95%以上條款獲支持。針對「邊建邊付」部分,檢察署亦要求企業增加擔保,以保障政府權益。依修訂方案,承包方須提供超過1600億泰銖的銀行保函,包括土木工程建設費、系統工程、營運品質保證以及空鐵(ARL)營運權利金。
消息人士指出,若最終確定「邊建邊付」,付款將分五期進行,每期約250億泰銖,並在施工完成、驗收後移交產權予政府。倘若承包方違約或中途棄標,政府可動用銀行保函避免損失。
除高鐵合約外,交通部亦研議其他公共交通政策,包括延長曼谷捷運紅線與紫線「20銖票價」優惠至2025年11月底,並研究未來是否全面回購捷運特許經營權,統一納入國家掌控。
高鐵計畫能否突破僵局,將取決於接下來數月三方會議的結果。若合約修訂最終遭否決,相關各方恐需尋找全新出路,否則專案恐再度延宕。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圖片日期:2025年10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