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跨年煙火嚴管 未經許可最高可判刑

(台泰時報12月14日電)曼谷市政府表示,將於2026年跨年期間嚴格執行煙火與天燈施放相關法規,並已指示轄下50個行政區,對所有申請案件全面落實既定審核標準,以降低公共安全風險,避免火災與爆炸事故發生。

曼谷市政府秘書長那隆(Narong Ruangsri)指出,每逢新年慶祝活動,煙火、爆竹與天燈使用頻繁,過去曾多次引發火警與人員受傷事故。為防範危險並減少財產損失,市府要求各區在審核個人或活動主辦單位的申請時,必須嚴格依照法規辦理。

依現行規定,任何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點燃或施放任何煙火或高空爆裂物。申請人須為年滿20歲的泰國國民,並符合相關資格,同時提交完整的安全計畫與活動場地配置圖,且須於活動日前至少15天提出申請。

經核准者,僅能於12月31日晚間11時至翌年1月1日凌晨1時之間施放煙火,超出時間或違規施放,將依法究責。市府提醒,未經許可施放煙火者,最高可處3年徒刑,或併科最高6萬泰銖罰款。

曼谷市政府強調,相關措施旨在確保跨年慶祝活動能在安全、有序的情況下進行,並呼籲民眾與活動主辦單位配合規定,共同維護公共安全與城市秩序。


圖片來源:Bangkok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