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信再提特赦 司法部確認遞件

(台泰時報9月29日電)泰國司法部高層官員29日透露,前總理他信‧西那瓦(Thaksin Shinawatra)已正式提出個別特赦申請,相關文件經由矯正機關遞交至司法部,並完成初步審查程序。司法部強調,依照規定,個別特赦屬於囚犯固有權利,符合資格者皆可透過上奏請願方式呈遞案件,最終結果仍取決於御裁。

消息人士指出,個別特赦的法定程序包括:囚犯本人或直系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須先向所屬監獄或矯正機構提出申請。獄方將展開調查、彙整資料後送交矯正署,由矯正署進一步審核,並將意見提交司法部長。司法部長再將審查結果送交內閣秘書處與樞密院,最終依御裁決定是否減刑或赦免。

官員說明,在每個審核層級,意見僅限「建議赦免」或「刑罰適當」,並無最終決定權。原則上,是否核准特赦或減刑,完全屬於王室特權,不容他人干預。

針對外界關注「能否重複申請」的疑問,司法部指出,即便過去曾獲減刑,仍可再行提出申請。事實上,2023年8月22日,他信返國服刑後已提交過個別特赦申請,當時自原判八年刑期獲恩赦減至一年。此後,他雖長期於警察醫院療養,但法律上仍屬於服刑狀態,並未離開矯正機關管理範疇。

司法部官員補充,近期最高法院刑事庭針對政要案件的裁定,確認他信尚有一年刑期需執行,因此申請特赦屬於合理程序。至於此次申請書中陳述的理由與細節,尚未公開,但一般而言,囚犯會在申請書內具體說明個人狀況與提出申請的原因。

司法部強調,所有個別特赦申請均需依規逐級送審,獄方不得擱置,亦不得中途駁回。該制度目的在於保障囚犯依法申訴的基本權益。最終是否准予特赦,將完全取決於御裁,相關機關僅能依職權提供事實及意見。

圖片來源:Mgronline 圖片日期: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