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法規再推進 泰國首部減碳法案送審內閣

(台泰時報11月25日電)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氣候變遷廳將於今日向內閣再次提報《氣候變遷法》草案。該法案被視為泰國首部專責應對全球暖化的法律,內容涵蓋治理架構、減排制度、氣候風險管理與脆弱族群保護,受到產業界、法律界及公民團體高度關注。

此份草案共205條、分為14章,建立國家氣候政策基礎架構,包括排放量的「計算、申報與查核」(MRV)、碳市場機制、氣候災害調適措施,以及氣候融資管理。氣候變遷廳廳長披汶(Pirun Saiyasitpanich)表示,草案並非照搬他國法制,而是在分析泰國國情後尋求「義務與支援並行」的模式,使企業在遵循管制要求的同時,也能獲得技術、資金與社區調適方面的輔助。

披汶指出,立法目標在維護國家競爭力,同時提升社會在極端天氣中的防護能力。草案將作為推動減排、強化碳市場與建立保護機制的重要基礎,使各級行政機關能依據法律調整治理方向。

然而,他坦言環境立法在泰國一向艱鉅。《國家環境品質促進與保護法》自5年前啟動修法迄今仍未完成議會審議,因此仍以舊版為準。《清潔空氣法》草案則因內容繁複,外界質疑其可執行性,部分條文恐過度僵化,增加推動難度。披汶認為,過往經驗顯示,在推動《氣候變遷法》時更需凝聚共識,並需透過開放的參與機制避免修法受阻。

依現行設計,《氣候變遷法》將成為泰國推動低碳轉型的重要政策地基,除明確規範各部門減排責任外,也納入減緩、調適並行的治理需求。草案預期強化碳市場運作,使排放管理可依國際規範逐步接軌,並保障受氣候衝擊影響較大的族群,包括地方社區、高風險職業者與弱勢家庭。

產業界亦密切關注草案對MRV、排放範疇(Scope 1–3)及市場機制的具體規定。許多企業期望未來制度能兼顧穩定性與彈性,使企業在面臨邊境碳調整機制(CBAM)與國際供應鏈要求時,有明確的遵循標準。民間團體則聚焦災害預警、地方調適與權益保護等議題,希望法律能提供跨部門協作框架。

依程序,若25日獲內閣同意,草案仍需經歷公開諮詢、眾議院審查、參議院審議及最終表決等環節,才能正式公布施行。該法案被視為泰國邁向首部氣候專法的關鍵起點,對國家整體環境治理將產生深遠影響。

在空污頻率升高、極端天氣加劇與全球綠色規則變動下,外界普遍認為,泰國必須確立更完整的氣候治理架構,以提升調適能力並維持經濟韌性。氣候變遷廳表示,草案若能通過,將協助國家在多變的環境下建立更清晰的政策路徑,使政府、企業與公民社會得以共同面對氣候風險。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