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政府面臨攻防 阿努廷指若被不信任案逼宮將立刻解散

(台泰時報11月20日電)泰國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19日在總理府表示,已準備好面對國會質詢,但強調若反對黨依《憲法》第151條提出不信任案,將迫使政府立即做出解散國會的決定。他再次重申,政府已設定最晚於2026年1月31日解散眾議院,但並不意味必須等到最後期限才行動。

阿努廷指出,現任政府屬少數派,若被提出不信任動議,將不可能在表決中取得多數支持,因此提早宣布解散國會計畫,是為避免政治僵局影響行政運作。他強調:「一旦有任何因素阻礙政府運作,就必須把權力還給人民。」

對於外界關注的解散時機,他表示願意接受國會監督,但若反對黨真正希望政府答覆問題,可依《憲法》第152條提出「無表決」的一般質詢,而非具備推翻內閣效力的151條不信任案。阿努廷說:「若提出第152條,我們會完整完成任期;但若是第151條,那我也有我的權利。」

他並強調其領導的泰自豪黨與人民黨依然忠於既有的聯盟備忘錄(MOA),沒有出現鬆動跡象。至於人民黨議員若與為泰黨共同連署不信任案是否違反聯盟協議,阿努廷回應:「兩者無關聯。」

阿努廷指出,新政府上任僅一個月,各部會正集中處理累積的國家問題,並準備在未來120天內完成必要任務。他認為,目前並無足以構成151條不信任案的重大事由,因此不應讓政治攻防干擾施政。他表示:「無論是在12月或1月解散,其實沒有差別,我不會讓自己陷入任何人的政治布局。」

在被問及國會主席萬穆罕默德·努爾瑪塔(Wan Muhamad Noor Matha)所言「只要不信任案提出,政府便無法解散」的法律觀點時,阿努廷僅表示「此事涉及許多細節」。當被追問是否認同副總理波沃薩克·烏萬諾(Bowornsak Uwanno)認為解散前必須先收到正式通知相關文件,他僅回應:「我依照自己的判斷處理。」

阿努廷在談及是否已起草好解散國會的御令時,先是微笑、點頭,並指向提問記者,笑稱:「你讀懂我心裡想的了。」隨後便步上泰庫法大樓二樓辦公室,引發外界更大聯想。

外界關注泰國政局近期處於緊繃狀態,反對黨動向、政府聯盟內部協調及參與政黨態度,都可能牽動解散國會時程與下屆大選安排。針對此點,阿努廷表示,政府將在政治遊戲之外專注於工作,不會被任何戰術逼入角落。

目前反對黨尚未正式表態是否提出151條不信任案,或採用152條一般辯論方式。但多名政壇人士分析,若反對黨採取151條路線,解散國會時間恐大幅提前,而若採152條,政府則可依既定時程於2026年1月底前解散,並交還權力予人民決定。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