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機場高鐵卡關 保證金成焦點

(台泰時報11月14日電)泰國政府推動的「三機場高鐵」項目因合約修訂作業延宕逾六年,進度再度成為外界矚目焦點。依據鐵路局(SRT)最新說明,目前修約仍剩兩項關鍵議題未決,包括付款計畫及新增工程擔保金,總擔保規模高達2.6兆泰銖,待與總檢察長進一步協商後,才會提請交通部長裁定。

鐵路局代理局長阿南(Anan Photnimdang)指出,三機場高鐵合約總值2.24兆泰銖,由鐵路局與亞洲依拉萬公司(Asia Era One)依50年特許模式合作。總檢察長已完成草約審閱,鐵路局近期將再度與企業方溝通,以縮減作業疑慮,而未決議題集中於兩大面向。

1️⃣ 付款方式與財政規範一致
阿南表示,修約後的付款流程必須符合《國家財政紀律法》要求,鐵路局相信企業方提出的新版本可望符合法規,並將於協商後送總檢察長審定。

2️⃣ 新增工程擔保金 1.2 兆泰銖
依現行合約,專案在收到開工通知(NTP)後須提交4,500億泰銖保證金,另有1.4兆泰銖股東擔保,金額等同政府投入成本與利息。而依東部經濟走廊委員會(EEC)決議,須再增列工程擔保金(Bank Guarantee)1.2兆泰銖,以因應「先建後付」模式,確保企業能依計畫完成建設。一旦企業無法續行,擔保金即可成為後續執行依據。

阿南指出,交通部長皮帕(Phiphat Ratchakitprakarn)對於「先建後付」方式仍持保留態度,但EEC委員會先前已核准使用此模式,後續仍需由總檢察長釐清法律層次,並由鐵路局與企業方再提報交通部長決定。

在修約程序上,阿南強調,三機場高鐵採用EEC專法架構,性質不同於一般政府採購或公私協力(PPP)模式,因此修約程序較具彈性,但仍需依法律規範逐層審議。14日鐵路局將與EEC辦公室及企業方先行會談,隨後於同日向總檢察長報告,以爭取定案。

他亦提到,交通部長提出將高鐵延伸至達叻府的構想,鐵路局曾於2020年完成初步研究。研究顯示,烏塔堡至羅勇約15公里路段具有投資效益,符合國家經社發展委員會(NESDC)12%報酬率標準;但羅勇至達叻路段距離長、人口密度低,當時評估為不具經濟可行性。然而,NESDC最新將門檻調整為7.5%,使延伸方案具更大可行性。若企業方願意投入,需重新評估土建比例、成本分配及合約調整幅度,並報請內閣核准。

至於合約修訂是否將影響曼谷至呵叻高鐵第一期工程,阿南表示,因三機場高鐵部分路段與該期工程重疊,鐵路局與企業已調整建設順序,要求先進行烏塔堡機場兩側跑道銜接工程,以及優先施工蘇萬那普—烏塔堡區段,以符合企業五年完工規範。

若三機場高鐵因修約持續延宕,鐵路局將接手曼谷—廊曼車站工程(合約4-1)施工,預估需時約三至四個月,並與新設計的合約4-5同步推進。整體規畫顯示,高鐵第一期目標於2573年通車。

圖片來源:Thansettaki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