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推家用太陽能補助 月電費逾2000泰銖最划算

(台泰時報10月28日電)泰國政府推動「全民太陽能計畫」,提供每戶最高5萬泰銖的太陽能設備及安裝補助,並以每度2.20泰銖收購剩餘電力。獨立能源學者派蓬(Praipol Koomsup)27日分析指出,每月電費達2000至3000泰銖以上、白天用電量較高的家庭,參與計畫最具經濟效益,設備投資回收期可由原本約7至8年縮短至5年。

派蓬表示,政府補助可降低家庭安裝太陽能系統的初期成本,並透過出售多餘電力增加收益,提高民眾採用再生能源的意願。不過,實際節省金額仍取決於家庭用電習慣、設備容量及日照條件。

以裝設5瓩太陽能系統為例,每日平均可發電約18度,若家庭白天使用15度電,按每度約4泰銖估算,每天可節省約60泰銖電費。剩餘3度電若依每度2.20泰銖出售,每日可增加6.6泰銖收益,合計每月節省及售電收入約2000泰銖。

派蓬指出,家庭每月用電量若達500度以上,且白天有人居住、持續使用電器,便能提高太陽能自發自用比例。相較之下,白天無人在家、主要於夜間用電的家庭,可能因剩餘電力較多而降低投資效益。

儘管補助有助於縮短回本時間,派蓬認為每戶5萬泰銖的補助金額可能高於實際所需,政府應重新檢視資源配置。同時,剩餘電力收購價格僅每度2.20泰銖,每戶出售功率上限為5瓩,也可能限制部分家庭的售電收益。

泰國政府設定100萬戶安裝目標,但派蓬指出,住宅屋頂承重能力、建築朝向及周邊高樓遮蔽等因素,都可能影響設備安裝及發電效率,使實際參與戶數低於預期。

此外,大規模安裝太陽能設備也將帶來長期廢棄物管理問題。若計畫達成100萬戶目標,預估20年後可能產生至少1000萬片老舊太陽能板,必須事先建立回收及處理制度。

派蓬建議,政府應要求設備製造商及銷售業者負起廢棄太陽能板與電池的回收責任,並建立全國設備管理資料庫,從安裝初期掌握產品規格與使用年限,確保能源轉型政策兼顧經濟效益及環境管理。

圖片來源:ThaiP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