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三年推勞工公約 泰允組工會協商權

(台泰時報10月27日電)泰國勞動部長朱拉蓬(Julapun Amornvivat)26日在參議院表示,政府計畫於未來2至3年內推動批准國際勞工組織(ILO)第87號及第98號公約,保障勞工自由組織工會及集體協商權利。勞動部已準備相關法律草案,待跨部會協調完成後,將提送內閣與國會審議,以提升泰國勞動保障標準及國際經貿競爭力。

朱拉蓬答覆參議員提瓦里(Thewarit Maneechai)質詢時指出,泰國勞工團體爭取批准兩項公約已超過30年。泰國是ILO創始會員國之一,目前已批准8項核心勞動公約,尚未批准的兩項即為第87號及第98號公約。

第87號公約主要保障勞工與雇主的結社自由及組織權,第98號公約則涉及組織權保障與集體協商。兩項公約被視為國際勞動權益的重要基礎,也是泰國長期推動勞動法改革的關鍵議題。

朱拉蓬表示,過去批准程序延宕,主要與泰國同時具有勞工輸入國及輸出國身分有關。部分安全機關對勞工組織成立及工會活動可能涉及的安全問題存有疑慮,使歷屆政府必須審慎評估。

目前勞動部已成立政府內部工作小組,協調安全及相關主管機關,尋求保障勞工權益與國家安全之間的制度安排,降低各單位對公約適用範圍的分歧。

在國際經貿方面,朱拉蓬指出,批准公約有助泰國準備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並回應美國及其他貿易夥伴對勞動保障標準的要求。

他表示,已與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討論此事,雙方認為即使仍須處理部分風險,整體效益仍高於可能帶來的限制,包括提升國際形象,並降低勞動權益問題被用作關稅或貿易障礙理由的風險。

針對過去國務院法律審查機關提出的意見,朱拉蓬說明,該機關並未反對公約內容,而是認為政府依憲法第178條尋求國會同意時,應同步提出國內法律修正草案,避免批准後缺乏必要的法制配套。

勞動部目前已著手準備相關法案,待政府部門完成協商並形成共識,即可提交內閣及國會,推進公約批准及國內法律調整。

朱拉蓬強調,配套制度將保障勞工成立工會及進行集體協商,同時設置防範相關機制被用於影響國家安全之政治活動的規範。

不過,兩項公約目前仍處於政策準備階段,尚未完成正式批准程序。未來仍須經過政府協調、立法及國會審議,實際生效時間將視相關程序進展而定。

圖片來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