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健康促進基金年預算40億 政府發言人籲納預算體系

(台泰時報10月11日電)泰國政府發言人埃卡蓬(Ekkapob Pianpises)10日針對泰國健康促進基金會(ThaiHealth)每年約40億泰銖的經費運用提出質疑,認為相關預算應更重視具體公共衛生成效,不應僅集中於教育訓練、會議、活動及廣告宣傳,並主張將基金經費納入政府預算體系,以強化資源分配與監督。

埃卡蓬透過個人社群平台表示,健康促進基金會的經費主要來自菸酒等產品課徵的特定稅收,相關資金應用於改善全民健康。他強調,討論40億泰銖預算規模時,不能忽略健康促進與疾病預防本身具有降低發病率及減輕疾病程度的經濟效益。

為說明經費規模,埃卡蓬提出多項醫療設備與設施的假設性採購方案,估算每年40億泰銖可分別用於下列項目。

1️⃣ 採購約1270輛配備高階急救與維生設備的救護車,提高緊急醫療服務能力。

2️⃣ 興建約80棟社區醫院門診大樓,增加地方醫療機構服務空間。

3️⃣ 為約1.3萬處基層健康促進醫院添購醫療設備,改善地方基層醫療資源。

4️⃣ 採購約5.7萬台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供緊急救護使用。

5️⃣ 興建約1所具備專科診療能力的第三級醫療醫院,擴充高階醫療服務。

上述數字為不同用途的預算換算示例,並非政府已核定的採購計畫,也不能將各項數量加總視為同一筆預算可同時完成的建設。

埃卡蓬表示,健康促進與疾病預防仍是公共衛生政策的重要工作,但經費運用必須符合相關理論及實務原則,並以實際成果作為評估依據。

他認為,單純增加教育訓練、研討會、活動或廣告宣傳支出,未必能充分反映疾病預防成效,因此應重新檢視基金的資源配置方式。

埃卡蓬進一步主張,健康促進基金會的經費應納入政府預算制度,以便統籌公共衛生支出,並加強對資金分配及使用成果的檢視。

不過,健康促進基金會的實際成效仍須依各項計畫的健康指標、執行成果及成本效益進行評估,不能僅以醫療設備採購數量直接比較。

目前相關說法屬政府發言人提出的政策主張,尚不能視為基金預算制度已正式調整,後續是否修改經費管理方式仍待政府進一步決定。

圖片來源:Pracha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