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30日電)泰國「國家災害保險制度」預定10月1日正式生效,政府每年編列155億泰銖保費,為全國約3000萬戶住宅提供洪水、風災及地震保障,年度整體保障額規劃達750億泰銖。不過,在制度啟動前夕,部分產險業者仍就最終承保條件、風險分攤與保障規模進行協商。政府發言人表示,目前保險監理機關正與參與業者確認最後細節。官方先前已公布,保障期間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10月1日。
政府規劃的155億泰銖保費中,150億泰銖用於住宅團體保險,另5億泰銖用於團體意外險。住宅保障涵蓋約3000萬戶,每戶每次災害最高保障10萬泰銖;洪水發生後先給付1萬泰銖,後續依實際損失最高再給9萬泰銖。風災及地震則先給付5000泰銖,後續最高再給9.5萬泰銖;若因3類災害死亡,每人保障200萬泰銖。
政府先前說明,整套制度年度整體保障額約750億泰銖,目的在把部分災害財務風險由政府事後救助,轉移至保險機制。過去政府每年災害救助支出約400億泰銖,尚未計入醫療、救濟袋、避難中心等額外成本。
不過,依保險業界消息,目前部分公司對750億泰銖總保障額仍有疑慮。業界原先提出的保障規模約600億泰銖,之後政府希望提高至750億泰銖,因此泰國產物保險協會正與會員公司協調參與家數、風險分攤方式及是否透過海外再保險分散風險。
業界也關注近期洪水頻率與強度上升所帶來的承保風險,尤其曼谷在制度生效前已因9月底洪災公告災區。相關協商目前傾向把10月1日作為明確起算點,也就是在此之前已發生或已公告的災害,不納入新的國家災害保險,而仍依原有政府救助及個別民間保單處理。政府官方資料亦確認,2026年5月15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的洪災,仍適用原有每戶9000泰銖救助制度,以避免與新保險制度重複給付。
消息人士另指出,業界正在討論是否把住宅保障集中於房屋建築本體與死亡保障,不包括家具及家電等室內財物。不過,這部分截至目前仍屬協商內容,尚不能視為最終保單條款。
政府發言人埃卡蓬(Ekkaphop Pianpises)表示,保險監理機關與保險業者正進行最後談判,政府希望在10月1日前完成相關安排。依內閣既有決議,監理機關須與泰國產物保險協會共同遴選財務穩健、具理賠能力的保險公司參與,確保制度啟動後能依規定迅速給付。
圖片來源:Prachac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