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29日電)泰國政府準備成立「配對基金」管理委員會,運用2027會計年度120億泰銖中央預算,與地方政府及公務機關共同投資潔淨能源與節能計畫。總理府部長帕拉敦(Paradorn Prissananantakul)表示,基金將採50:50共同出資模式,希望藉由中央政府提供配套資金,引導地方政府把長期累積但尚未充分運用的資金投入地方建設及能源轉型。
帕拉敦指出,2027會計年度自10月1日開始後,政府將成立專責委員會,由預算局擔任主要負責單位,並與財政部共同制定計算方式、申請條件及計畫遴選標準。之後有意參與的地方行政組織與政府機關,可提出投資方案交由委員會審查。
政府規畫由120億泰銖中央預算負擔每項計畫50%投資額,申請單位則須以自身累積資金或預算外資金負擔另外50%。相關制度此前已在國會預算審議期間提出,主要目的之一是將政府機關及地方政府閒置資金重新導入實際投資。
帕拉敦表示,全國地方行政組織持有的累積與預算外資金規模達數千億泰銖,部分資金長期未投入基礎建設或其他能創造經濟效益的計畫,因此政府希望透過配對機制增加地方出資誘因,讓中央預算發揮更大的投資乘數效果。
基金用途將以能源轉型及提高政府部門能源效率為主要方向,但不限定於太陽能設備。可提出的計畫包括政府機關及地方設施的節能改善、潔淨能源系統,以及其他可降低長期能源與公共事業支出的投資。此前政府說明曾以醫院及地方機關安裝屋頂太陽能作為應用案例。
政府強調,這筆120億泰銖預算與另一項能源轉型貸款機制用途不同。配對基金主要服務政府機關與地方行政組織,由公共部門共同出資;其他能源融資計畫則可直接支援家庭及民眾,例如住宅屋頂太陽能,因此兩者並非重複編列。
泰國目前正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新版電力發展計畫也提出提高潔淨能源占比、擴大分散式發電及降低化石燃料依賴等方向。政府希望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投資,使能源轉型從大型國家計畫延伸至地方公共設施,同時降低地方政府長期電費與能源成本。
配對基金後續實際可投入多少資金,將取決於地方政府參與程度、計畫審查標準及可提出的累積資金規模。相關委員會成立後,將進一步公布申請條件與執行程序。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