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17日電)泰國前總理塔克辛(Thaksin Shinawatra)已向中央稅務法院提告稅務局,要求停止因2006年出售欣集團(Shin Corp)股份所衍生的稅款追繳及資產查扣程序。塔克辛律師威亞(Winyat Chatmontree)表示,爭議所得約158.839億泰銖已包含在過去遭法院裁定充公的463.737億泰銖資產中,因此主張稅務局後續再查扣資產屬重複執行。
案件源自塔克辛2006年出售欣集團股份。依相關判決,最高法院認定其中3.292億股出售所得158.839億泰銖,屬於應納入2006年度所得稅計算的課稅所得,並認定稅務局當年所作稅務評估合法。稅務局今年6月也表示,相關稅務債務已因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政府將依法追繳。
不過,塔克辛法律團隊主張,上述158.839億泰銖只是其當年出售全部14.1949015億股欣集團股份所得的一部分,而最高法院政治人物刑事案件庭已於2010年2月26日裁定,相關資產合計463.736874547億泰銖歸國家所有,因此認為不存在尚未被國家取得的同一筆售股所得。
威亞表示,塔克辛並非否定或拒絕遵守已確定的最高法院判決,而是針對判決後的執行方式提出異議。法律團隊認為,既然售股所得已依另一項法院判決充公,稅務局再查扣其他資產以清償同一來源所得所衍生的稅款,可能形成重複執行,因此向中央稅務法院請求司法審查。
塔克辛已於2026年7月2日向中央稅務法院提出訴訟,法院並已受理。其法律團隊同時聲請暫時保護措施,要求法院在案件判決前,暫停稅務局繼續查扣或凍結相關資產。原始報導中的提告年份出現誤植,但多家媒體均確認實際日期為今年7月2日。
中央稅務法院已排定10月7日審理塔克辛提出的暫時保護聲請,並預定11月16日進行爭點整理及證人調查。
另一方面,稅務局先前表示,最高法院已確認稅務評估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仍持續調查塔克辛在泰國境內外的資產並依法追繳欠稅;若最終追繳金額仍不足,當局也曾表示將評估是否採取破產程序。
目前雙方爭點並非最高法院先前是否認定稅務評估合法,而是後續執行是否因既有資產充公判決產生重複查扣問題。相關爭議仍待中央稅務法院依雙方提出的事實、判決效力及執行範圍進一步審理。
圖片來源:CH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