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17日電)分手後仍不時想起前任,並不代表一定想重新開始一段關係。對剛結束感情不久,甚至分手多年的人而言,過去共同經歷的甜蜜時光仍可能突然浮現。心理學觀點指出,「想念」與「想復合」其實是兩種不同感受,人們懷念的未必只是對方,也可能是當時的自己、曾有過的情緒,甚至是原先期待卻沒有真正發生的未來。
情緒研究學者班-澤夫(Ben-Ze'ev)曾在Psychology Today文章中整理出3個常見原因,說明為何一段關係結束後,人們仍可能持續想念前任。
1️⃣我們往往把過去記得比實際更美好
關係結束後,曾經的爭吵、失望與日常摩擦可能逐漸淡去,留下來的反而是快樂、親密、溫暖與吸引力。當兩人不再一起生活,也不必面對差異、妥協與日常摩擦,距離便可能讓前任在記憶中顯得比實際相處時更加美好。
研究也指出,人們在戀愛中常會放大伴侶優點、淡化缺點,因此有時愛上的不只是眼前真實的人,也包括自己想像中的版本。Ventura-León等人2025年的研究發現,過度理想化伴侶不一定能提升關係品質,反而可能與較低的關係滿意度,以及較高的嫉妒與不忠行為有所關聯。
2️⃣讓人心動的人,不一定適合一起生活
一個人可能聰明、幽默、溫暖、有魅力,也可能讓人產生強烈吸引,但這些特質並不代表兩人適合長期生活。關係進入穩定階段後,價值觀、個性、生活方式、對未來的期待、性需求,以及面對問題與衝突的方式,都會變得更加重要。
因此,即使前任仍有值得懷念或吸引人的地方,也可能同時是無法共同生活的人。人們可以繼續想念某個人,卻很清楚自己並不希望回到原來的關係。
3️⃣愛一個人與想過的生活可能並不同方向
有些感情結束,並不是因為不愛了,而是繼續維持關係必須犧牲其他重要事物,例如心理健康、自由、家庭穩定、安全感或工作與人生目標。
劇作家尚.阿諾伊(Jean Anouilh)曾寫道:「當然有愛,然後還有生活,而生活是它的敵人。」這句話反映出,即使彼此仍有感情,也不一定能建立適合雙方的共同生活。愛雖然重要,但人生同時還有其他需求、目標與價值需要兼顧。
Eisma等人2022年的研究也發現,試圖重新點燃過去的感情,未必能減輕分手後的痛苦,在部分情況下反而可能加深失落感。
因此,「我還是會想他」與「我不想回到他身邊」完全可以同時存在。真正被想念的,可能是過去的自己、當時的安全感、曾經的親密,以及那個沒有真正發生的共同未來。
一段關係值得懷念,不代表就適合重新開始。能夠長期走下去的感情,除了愛與想念,也需要彼此契合、相互回應、共同成長,以及一起建立符合雙方期待生活的能力。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