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下巴羅非魚案准採集體訴訟 CPF強調尚未判定責任

(台泰時報9月14日電)泰國上訴法院裁定,涉及黑下巴羅非魚擴散爭議、由10名原告對卜蜂食品大眾有限公司(Charoen Pokphand Foods Public Company Limited,CPF)提起的民事案件,可依法院所定條件與範圍採集體訴訟方式進行。CPF表示,這項裁定僅涉及案件審理程序,尚未判定公司是否須對相關指控負法律責任,也未認定公司必須支付原告所主張的損害賠償。

CPF指出,公司於9月14日接獲上訴法院裁定,案件之後將返回一審法院繼續審理。公司將向法院提出相關事實、證據及法律主張,由法院進一步判斷黑下巴羅非魚擴散事件涉及的責任、實際損害及因果關係。

至於原告提出的損害賠償金額,CPF表示,目前仍屬訴訟請求內容,尚須依法進行證明,包括實際損失、損害與事件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最終符合條件的集體訴訟成員範圍,因此現階段尚無法評估案件可能對公司造成的財務影響。

這起民事案件與先前行政法院審理的相關案件不同。泰國中央行政法院9月8日曾就另一件黑下巴羅非魚案件作出判決,當時CPF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參與訴訟。判決內容指出,當時尚無事實證據足以證明目前大量擴散的黑下巴羅非魚是從CPF養殖場逸出,也未能確認是何人造成魚隻逸散並引發擴散。

針對該案原告要求政府機關向CPF追償國家損失的部分,中央行政法院認定原告沒有權利就此提出請求,因此駁回相關訴求,但法院並未進一步判斷CPF在此議題上是否負有責任。

此次上訴法院准許採集體訴訟,意味符合法院所定資格的相關受影響者,可在同一訴訟架構下處理請求。不過,案件目前仍處於程序與實體審理階段,是否構成法律責任、黑下巴羅非魚擴散來源、實際損害程度,以及可能涉及的賠償金額,都仍須由法院依後續證據與審理結果判定。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